(2024年1月10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本人提出的辞职申请,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柳文生、李向义、菅永宽、王高炜同志辞去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