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
《鄂尔多斯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第66号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安排,定于6月下旬至7月下旬对《鄂尔多斯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的重点:《条例》贯彻实施总体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条例》的学习宣传和配套政策制定情况;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法定职责落实情况;市、旗区人民政府对养犬区域的划分及公布情况;禁养犬品种名录的划分及公布情况;养犬管理服务保障机制落实情况;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情况;犬只免疫、电子标识植入、登记办证及年检工作情况;禁止携犬进入的公共场所禁入标识的设置及执行情况;犬只收容场所的设立及对流浪犬只的捕捉、收容留检情况,对犬尸进行无害化处理情况;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养犬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当前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和《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深入推进《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
为全面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增强执法检查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现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7月8日前,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8588926
电子邮箱:rdnsw902@126.com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党政大楼C座507室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