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方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万利煤炭矿区
高家梁矿井及选煤厂(100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鄂尔多斯市东方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东方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家梁矿井及选煤厂(1000万吨/年)
(2)建设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东方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5)项目建设概况:行政区划隶属伊金霍洛旗管辖。井田面积为48.737km2,井田含煤地层为侏罗系中下统延安组,含可采煤层6层。井田范围内煤炭资源储量903.36Mt,矿井设计资源储量为835.62Mt,设计可采储量590.62Mt,矿井设计规模10.0Mt/a,服务年限42.2a。配套选煤厂建设规模10.0Mt/a。项目矿井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煤矿生产;煤矸石用于井下充填及回填露天采坑;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及绿化洒水、选煤厂补充水,不外排;项目用热部分利用空压机余热和乏风余热,剩余利用燃气锅炉供热。
二、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其他关注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3)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quark.cn/s/c2cc09fc1152
提取码:87Pv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鄂尔多斯市东方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丛主任
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全和常村
联系电话:18547770226
电子邮箱:1160187154@qq.com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鄂尔多斯市东方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