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征求对市中级人民法院
部分法官履职情况意见建议的公告
第62号
为进一步增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实效,促进司法为民,保障司法公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本次履职评议的内容包括法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情况、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文明办案规范办案情况、执行办案纪律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等方面。现将被评议的11名法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被评议法官:
1.朱 刚,男,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2.其其格,女,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3.郝蓉,女,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一级法官;
4.贺楚涵,女,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一级法官;
5.弓艳兵,男,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6.乌云其木格,女,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7.曹馨丹,女,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8.张 静,女,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9.张 媛,女,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10.吴 婧,女,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11.张 瑶,女,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欢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于5月21日前来信、来电提出对被评议法官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477-8588926,电子邮箱:rdnsw902@126.com。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