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不断强化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持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学习宣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一是本人牢固树立法律规则、职权法定、程序正义思维,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依规办事,支持配合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职。二是深化理论学习。我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培训重要内容之一,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解读、自学等方式,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2024年举办专题培训200余场,培训各级领导干部1.08万人次。在应急管理大学(筹)举办两期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各旗区、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领导干部15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组织集中宣讲。印发《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宣讲工作方案》,组建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基层一线和企业开展专题宣讲。累计开展安全生产宣讲3500多场,覆盖9个旗区、3400多家企业,受众人数达13.8万余人,有力推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汇编《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我深入推进宣传贯彻工作,有效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我扎实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截至目前开展重点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333场次,参加2.12万人次,组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151场次,参加1.87万人次;开展疏散逃生演练122场次,参加1.18万人次;开展农牧机械、沼气使用、自建房安全宣教活动140场次,参加4454人次;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宣传活动2204场次,参加8041人次,组织安全检查555次;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157次,组织学校避险逃生培训和演练233场次,参加13.89万人次。
二、抓监督管理,全面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我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具体措施,解决重大安全问题,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常态化安排部署、推进重点工作。二是层层明晰责任。印发《鄂尔多斯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关于全面重塑“安全生产四个体系”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督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在重要节假日、重要阶段和时间节点,开展多轮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保证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考核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市安委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2个旗区进行约谈,发出警示提醒12次,对3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全力促进了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抓依法治理,全面强化风险防控整治
一是坚持依法治安。推动《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地方立法。我推动制定出台危化安全监管18条硬措施、危化生产企业“39个不准”和安全生产企业年度报告、主要负责人述职、计分考核、建设人员定位系统和特殊作业电子票证系统等9项制度。积极推行专项执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2024年立案查处832起,罚款7125余万元。二是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市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业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向市、旗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充实129名专业人才(市本级31名)。三是强化科技支撑。组建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强化煤矿冲击地压、水害防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支撑,对17家冲击地压矿井进行健康体检,对53家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专项行动。四是强化治本攻坚。印发《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8个部门子方案。2024年全市累计排查隐患问题9.11万项、已完成整改8.58万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39项,已完成整改333项,其余隐患有序整改中。
通过努力,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意识到,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局重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和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我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培训体系,扎实开展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多层次、多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二)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层级安全生产例会、例检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晋级等挂钩。建立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实现企业责任意识到位、行动举措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坚决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坚持底线思维,筑牢“红线意识”,压紧责任边线,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打到痛处,让违法者痛定思痛、痛改前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强化挂牌督办,加强责任追究,限时整改到位。对监管交叉和缺位问题,要发挥好安委会办公室作用,细化部门问责,消除监管盲区。对检查重形式、走过场问题,要强化责任考核,编制全方位、立体化安全责任网,同时要规范和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进一步加强薄弱环节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工序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涉危化企业、化工园区和相关场所,严格控制危险源,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队伍素质能力。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和隐患排查实务培训,并通过“交叉检查”“执法比武”、联合推演等形式,促进旗区之间相互学习、共同提升,强化基层整治之“拳”,牢牢守住全市安全生产的红线与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