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领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发展。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文旅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2024年,局党组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学法10次,听取并研究调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制定《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订购《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组织法律知识应知应会学习3期,派人参加全区文旅系统政策法规教育培训班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调动全体在编在岗干部积极参考参学,增强法治思维,为法治政府共建共治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全面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全局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办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涉法事项方面的作用,重要事项决策前均向法律顾问征求意见建议,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2024年,审核各类合同、请示报告、行政规范性文件200余件,推动出台政策措施1件、规范性文件1件,对代拟、自拟的6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司法局年度立法计划,积极配合市人大完成《鄂尔多斯市萨拉乌苏遗址保护条例(草案)》调研工作任务。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先后组织举办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暨案卷评查培训班和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培训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理论、执法实践及案卷制作水平。
三、坚持创新行政执法模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通过“巡执分离”的监管模式,利用“互联网+执法”监管平台,对东胜区和康巴什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行网上远程巡查6600余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随机抽查4次,开展部门内双随机检查4次,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畅通跨部门沟通协作,借助科技化手段更好服务游客群众。在旅游高峰期,提前将景区接待游客数量共享至市公安局指挥调度中心,确保重点景区周边交通有序。加强鄂尔多斯文化旅游领域执法和监管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同时健全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文物行政执法办案工作指南》,保障文物执法质量和效率,推动文物保护工作依法开展。加强执法队伍内部监管,通过管理模式改革持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重点工作调度会”和一次“四色台账”评比活动(工作积极为蓝色、正常为绿色、缓慢为黄色、滞后为红色),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视频调度会”,形成了文旅系统执法队伍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2024年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年度普法工作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开展“一对一”精准普法宣传,结合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普法宣传节点,先后参加“法治年货节”“3·18全国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5·18博物馆日”“5·19旅游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普法活动,发放各类法治宣传品5000余份。
一年来,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带头学法,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本单位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全市文旅系统干部职工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要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推动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全系统法治建设水平,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更多文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