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从严履行职责,细化举措狠抓落实,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坚持“会前学法”制度,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内容,同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法规、民政业务法律法规,有效提高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和法治工作能力。2024年以来组织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开展法律法规集体学习7次,组织民政局法律顾问专题讲法。
二、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带头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民政年度工作计划,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为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贡献民政力量。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全部纳入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党支部“三重一大”事项集中决策议事制度》,不断提高局党支部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公开重大决策部署、年度计划、招投标及项目实施情况、主动回应群众关切。2024年主动依法公开各类信息100余条,解读各类政策法规30余条,主动回应群众关切5条。
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梳理民政部门权力清单113项,深入推进“公民婚育一事”“身后一件事”“扶残助困一件事”改革和婚姻登记领域改革,优化办事指南,规范工作流程,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围绕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政策信息,依法依规清理2年以上未年检的社会组织8家,向旗区下发安全管理工作督办单4份、整改问题百余条。
五、全面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督促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依法办事,2024年我局未发生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4年未发生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全年共收到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19件,均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办理结果均为满意。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认真办理12345市长热线交办单23件,主动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全年收到市信访局交办信访件和上级民政部门转办信访件1件。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主动接受审计监督。
六、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依法做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慈善儿童、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一是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鄂尔多斯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细则》等政策文件,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和动态审核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筑牢兜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市共有低收入人口4.74万人,累计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2.45亿元,开展专项救助1.09万人次。二是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围绕“暖城颐养”养老服务品牌打造,推动落实养老服务“双千双百”工程(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1000户;实施家庭养老床位1000张;完成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运营100处;实现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有效运营100处)。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市共建成城市养老服务设施159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6处、社区养老服务站133处)、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157处,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3400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1000张,城市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三是持续提升社会事务水平,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市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670万元,惠及困难残疾人10290名,惠及重度残疾人25826名。深入实施“精康融合行动”,东胜区成功入选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地区,我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区民政系统进行通报表扬,并得到民政部领导的认可。落实服务暖城“新市民”0477系列措施,以“多多评”物质积分奖励的方式发放1000元补贴,定向用于“新市民”婚纱照拍摄。2024年9月以来,共有19对新市民在我市办理登记结婚,其中6对享受相关政策。康巴什区在鄂尔多斯婚礼文化园建成全市首个公园式婚姻登记机关。四是发布实施“天骄暖心”特别救助、残障老人折叠轮椅、低收入家庭心智障碍和白血病儿童帮扶、“伊路同行”困境儿童帮扶等慈善项目21个,项目总额超过1800万元,直接受益5万余人次。五是积极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设置乡村地名标志5876块,安装、维护楼门牌6420块,全市命名更名街路巷备案16条,收集整理近200篇地名故事,申报自治区地名文化遗产14处,住宅区、楼宇地名审核备案11条,完成地名采集上图4100余条。
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在推进政府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民政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不够。个别干部对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对民政系统的普法宣传要求还不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依法治市为目标,不断推进机关法治建设:
一是进一步推动落实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全面领会精神实质,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执行力,进一步用党的二十届历次会议精神规范和深化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力以赴推动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组织开展宪法进基层、宪法进养老服务机构、宪法进社会组织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利用“520”、七夕等具有民政特色的时间节点,组织婚姻登记处为新人发放婚姻家庭法律宣传手册,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慈善宣传周”活动,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组织“重阳节”法治宣传,开展涉老反诈、老年健康以及养老服务法律知识普及宣传活动。以“社会救助惠民生兜底保障暖万家”为主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敲门行动等多种方式,力求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开展宣传《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以走访督查等形式深入基层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