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深入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为契机,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治建设与文艺工作同频共振、相得益彰。现将法治学习宣传、依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联系实际学法用法
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建设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建设我国向北开放桥头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把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知识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内容,中心组集中学法10次,中心组领导干部参加观看警示教育活动5次,并在文联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相关内容,从而进一步提高党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拓宽普法学习渠道。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专门学习与会议安排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论述和《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使法律和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深化普法学习教育。加强干部职工日常学法用法,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2次,法律法规考试及网上答题5次,明确要求干部职工关注法律法规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的学习、交流,营造了学法用法讲法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围绕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在加强自身法治建设的同时,以普法宣传教育为抓手,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一是政务服务便民高效。按照我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我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制度要求公开的内容、程序等将需要公开的及时通过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等平台进行公示公开。二是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政务公开公示、政务公开目标考核、政务信息公开审核、行政决策、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化程度;项目采购纳入政府统一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行为合法、公开、公平、公正。三是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政,通过党组会议表决聘请专业法律顾问、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主办部室起草规范性文件时,由办公室负责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核意见反馈市文联相关部室,由主办部室提交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发。主办部室将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材料报办公室,办公室收发专管员负责签收,进行目录登记,留存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一式一份、电子文本、制定依据和审核意见,并将留存资料统一备案。组织机关部室集中学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公布工作程序,明确各部室制作规范性文件的职责,增强机关干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意识,全面提高制作规范性文件的操作能力。
三、行政决策进一步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一是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明确。我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文联党组重大问题讨论制度》《市文联“三重一大”工作的实施办法》《市文联“三重一大”决策目录清单》等,同时明确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其中文艺创新的政策措施、体制改革、重大事项、重要文艺项目的研究、审批以及财政预算、重大财政资金的使用等均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事先采用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及通过媒体征集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各协会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和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研究重大事项过程中,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针对文艺项目资金分配、重大办公设备采购等重大事项按照事前风险评估、具体部室提出方案、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提交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了实施。
市文联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工作,将此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全面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体学习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切实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加强指导和调度力度,把法治建设落到日常工作全过程,发挥各类法治宣传阵地作用。
以队伍建设为抓手,紧抓知识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学习。通过业务培训、文艺志愿等方式加强业务交流和学习,激励全体干部职工知法、学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持续开展灵活多样的法治宣讲、培训、测试,积极研讨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提高法治队伍行政能力。
以专项考核为手段,确保法治建设落实落细。将相关科室(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并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突出督察整改,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采取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