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征程中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一、坚持政治引领,增强法治意识
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履好职、尽好责。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切实把这一思想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运用好法治思维。在研究工作、谋划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制定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在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组会等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2024年以来,市政府常务会学法7次,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0次、党组会议5次。四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五是强化机关制度建设。制定印发《科长责任制》《加强干部管理若干措施》,修订完善考勤、调训等制度,织密织严机关内控管理制度。
二、坚持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当好参谋、搞好协调、做好服务,全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决策处理事务、研究部署工作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依规、按章履职尽责,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强化政府请示文件、合同协议、重大行政决策等的审核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398件;组织力量系统梳理和清理了涉及招商引资、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以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文件,停止执行19件;组织力量对市人民政府2000年以来提请市委印发的120件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梳理,依法依规提出建议继续有效55件、宣布失效45件、废止18件、修改2件。三是严格把关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核20件、地方立法草案和修订稿审核10件。四是深入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全程参与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工作,6家律所和2家政策研究机构为市人民政府法律服务机构,法律顾问为市人民政府提供法律服务230次,代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7次,协调市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5次,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五是组织法律顾问团队梳理以市人民政府为主体签订的履约期内的105件合同协议进行复审,经全面排查履约风险,辨别违反政策规定的风险点36处,涉及合同24件,并依法依规提出合理整改建议,反馈至具体落实合同协议的旗区政府和相关部门。
三、强化宣传培训教育,提升机关法治水平
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全力推动机关法治工作。一是严格普法责任,购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等普法材料300余套,编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200余册,发放至四大班子、市直部门和旗区。组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2次,全市合法性审核工作人员、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共540余人参训。组织机关干部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3次,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志愿服务,庭审现场旁听学习2次。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190件、政协委员提案298件,并及时向代表委员作出答复。收到“互联网+督查”平台问题线索277件,均已按时反馈。三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文件65件、提案建议答复函398件,编发《政府公报》9期,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四是以“‘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连审驱动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题,市政府办向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举办的全国法治政府评审活动申报了第七届“法治政府奖”,成功入围终评项目。
经过一年努力,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将继续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助推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