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立法、司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服务常委会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编制并认真组织落实年度立法计划,确定6项立法审议项目,涉及一是新立法规3部,二是修改法规2部,三是一次性打包修改法规5部。2024年,一是已完成并发布实施《鄂尔多斯平安建设条例》《鄂尔多斯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和《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部。二是已完成修改并发布实施《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1部、《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部。三是已完成一次性打包修改法规5部并获自治区人大批准实施,具体包括:《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和《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
加强立法调研。先后组织开展了《鄂尔多斯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自建房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数据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治理条例》《鄂尔多斯市萨拉乌苏遗址保护条例》《鄂尔多斯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条例》等7部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为下一步开展具体立法工作积累了工作基础。
此外,切实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机制,推进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大常委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人大主席团、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街道三地“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四地共建”工作。推动立法联系点工作科进入实质性运转阶段,为做好我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服务常委会加强法治政府监督
连续六年书面听取和审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市发改委、民委、卫健委、国资委、能源局5名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促进重点部门依法行政。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以及《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和《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督促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三)服务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
作出《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平稳有序调整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好人大选举任免权,全年共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人次。
(四)服务常委会加强司法监督
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金融借贷纠纷案件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持续拓展对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两官”履职评议的范围和方式,采取集中推荐与随机选取相结合的方式,对市中级人民法院10名员额法官、市人民检察院6名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对去年作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关于金融案件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
二、工作亮点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产生了以下三项工作亮点:
一是结合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建成启用我市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宪法馆,极大地推动了宪法宣传。周密认真策划宪法馆布展工作,重点展示宪法制定和历次修宪主要内容,展馆受到市委主要领导同志高度评价。全年展馆接待区内外来宾70余次,起到了很好的宪法宣传效果。
二是凭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平台,我市开始直接参与国家重大立法进程。2024年4月,受全国人大法工委邀请,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到全国人大机关参加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征求意见座谈会,所提的建议得到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肯定并得到采纳,为国家立法工作贡献了鄂尔多斯智慧和力量。
三是首次对“一府两院”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开展横向联合监督。集中听取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集中开展专题询问,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效果。
下一步,我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努力为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贡献人大力量。一是紧扣自治区党委两件大事和市委“三个四”目标科学制定立法计划、进行高质量立法。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广泛收集立法计划建议,发挥好立法顾问、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切实增强立法项目的科学性,提高法律文稿的质量。二是不断创新监督法治建设工作的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执法调研、专题调研、代表小组视察等各种法定监督手段,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三是不断提高普法宣传工作质效。有效发挥人大法治建设宣传职能作用,统筹运用常委会公报、人大杂志以及新媒体等平台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报道,讲好“人大法治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