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切实履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为推动绿色乌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落实,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乌审旗国民经济和十四五规划,印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按要求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年度建设情况,扎实做好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印发《乌审旗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乌审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乌审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2024年在常务会学法17次。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印发普法年度工作要点和《全旗“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工作方案》。不断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嘎鲁图新增一处法治文化长廊。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80余次,乡村、社区普法宣传覆盖率达到70%,惠及干部群众达5万余人。
(二)强化法治运用,全面提升依法决策能力。配合市人大开展《萨拉乌苏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立法调研,组织开展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专题调研,对打好毛乌素沙地歼灭战、深度节水控水等情况进行主任集体视察。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旗政府配备两名公职律师,推进旗司法局为全旗33家党政机关配备3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截至目前,旗政府合法性审核127件。落实《乌审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按时公示年度目录。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落实运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按时报备重大行政决策,推进各部门启用法治政府建设智慧化一体平台。
(三)严格履行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印发《乌审旗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组织全旗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2次、400余人次。监督指导全旗26个职能部门编制重点监管清单758项,指导苏木镇梳理自治区赋权事项。为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梳理并公示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19项,保留证明事项清单149项。建立苏木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开展案卷评查2次,评查案件105件。健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制度,报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74件。在全旗开展破除监督执法“没有温度”专项行动,对9个领域执法部门从“一刀切”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等8个方面开展自查,未发现问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88个批次,检查市场主体863户,有效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依法化解矛盾,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学习贯彻新修订《行政复议法》,2024年全旗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76件,已审结45件。全旗行政诉讼案件49件,全旗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首次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成效明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出庭应诉。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用好“三分吸附法”,积极推进多元化解。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对全旗5家律师事务所开展执业监督检查2次,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5次。设立法律援助办理专窗,实现法律援助“一件事一次办”,2024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4件,接待来电来访280余人次;办理公证案件572件,减免公证费用2万余元,接待群众咨询900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观念还有待提升。个别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有待提升。二是法律顾问作用有待加强。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比往年大幅度增加,行政争议呈现复杂化、多样化趋势,法律顾问的把关、风险评估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法治保障能力有待提高。个别部门和单位法制机构人员配备不足,年龄和知识结构与法治建设要求不匹配,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法制审核能力较弱。
三、下一步计划
(一)持续强化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合理谋划依法治旗各项任务,落实好宪法宣誓、任前考法、年度述法等工作制度,用好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平台,抓实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二)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带头落实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总体要求,进一步发挥法治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引、导向和推动作用,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体推进法治乌审、法治政府、平安乌审建设。
(三)完善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进一步找准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的结合点,引导各族群众通过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方式合理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机制,做好“一站式”服务,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三分吸附法”,抓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我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法治轨道上谱写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绿色乌审新篇章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