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能源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一个突出的位置,通过系统的学法、普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能源领域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圆满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2023年以来,我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能源领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理论中心组、专题讲座、培训教育等方式深入学习,持续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的准确领悟。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能源工作方方面面,能源领域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了法治化轨道。
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以身作则,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了法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成立以我为组长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并部署相关工作,做到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
以严导行,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予公开,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机制,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对全市煤矿企业进行跨部门执法检查。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自查工作,逐卷逐项查摆问题,组织各旗区能源局开展执法案卷互查,提升全行业依法行政水平。
以点带面,推进全行业普法工作。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全方位多层面抓好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邀请法律顾问、专家学者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全年共组织10余场次学法活动,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持续提升。编印《能源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汇编》《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规汇编》等普法材料,累计发放1500余份。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努力打造法治能源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精准把握在项目审批、安全检查和行业管理等方面尽责履职的力度和温度,严格落实能源行业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八不准”,全力构筑法治化营商环境。
扎实开展“两优”专项行动。承接自治区职权事项12项,下放市本级职权事项8项,简化办事环节47个,精简办事材料7项,尽最大可能便企利民。2023年共承接自治区权力事项共办理项目核准11项,计划总投资239.51亿元;各旗区共办理市本级下放事项211项,办理下放公共服务事项86项。
全面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全市营商环境4.0方案和优化营商环境大会30条涉及的牵头、配合任务均已完成。协调两家供电公司顺利完成“获得电力”指标迎评填报工作,该项指标已连续四年自治区第一。《2月1日起,市本级能源审批服务一站在这办》等多篇新闻在“暖新闻”公众号、市人民政府发布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下一步,我将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统筹做好保供给、保民生、保发展和保安全,推进能源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贡献力量。
(霍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