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住建 夯实法治基础

作者:余永崇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编辑:许燕梅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2日 09: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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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时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市住建局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高位推动,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以来,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3次,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4次,向市依法治市办作述法报告1次。认真落实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组织专题讲座2次。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切实把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深悟透,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分解夯实领导责任,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工作部署安排,全面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及牵头科室,建立时间表、任务图,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

健全机制,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着力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立足我市城市发展实际,组织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我局制定的有关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除壁垒、护公平,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规范文件运行管理,组织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把程序关、内容关,切实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清理、备案等各个环节合法合规。积极推动行业立法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建房屋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牵头起草《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供热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规范执法,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使命

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收回或者注销行政执法证件,2023年以来新申领行政执法证38张,依法收回、注销行政执法证39张。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及公示工作,重新确定市公积金中心为法定授权行政执法主体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为委托行政执法主体。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机制,研究制定印发《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邀请法律顾问律师围绕常用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培训,努力打造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的法治工作队伍。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2023年以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鄂尔多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行政处罚信息6件。

多元共治,夯实法治建设社会根基

探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组织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发挥主管部门在民事纠纷化解中的指导协调作用,筛选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调解组织3个和调解人员8人入驻调解平台,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调解体系。积极推动群众诉求化解,高度重视信访矛盾化解和“12345”接诉即办工作,坚持分类精准施策,建立健全有排查、有下访、有包案、有专班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台账,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各方责任,统筹推进解决区域性、系统性、典型性信访突出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大力推进住建行业清源,持续深化工程建设、房地产、物业管理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现行业乱象相关投诉举报案件大幅下降,监管制度基本完善,行业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的目标任务。

下一阶段,我将继续毫不动摇地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举措,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安排,坚决扛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立足建设法治住建,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优化服务监管机制,提升行政工作质效,不断夯实法治基础,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住建领域高效能治理营造优质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