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有效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市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组织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统计法治工作会等会议对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召开全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会议,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在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轮训班上,作了题为《坚持依法统计 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专题讲座,以案释法解读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奠定坚实基础。
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鄂尔多斯市统计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统计微讯等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动态调整执法人员等信息,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按要求记录行政执法活动并进行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和审核流程图,明确审核主体和范围,压实主体责任。
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选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推进依法行政、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抽取全市统计系统2021年以来的75份执法检查卷宗和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得到有效提升。
深化宣传教育,提升统计法治能力
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文件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邀请自治区统计局执法骨干和我局法律顾问为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者、统计执法人员开展现场培训,着力提升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派员深入各旗区党校开展统计法治培训,全年培训2100余人。实施全市基层统计工作“万人大培训 素质大提升”工程,开展各类培训65期,培训覆盖1.2万人次。
持续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制清单,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工作。重点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节,将宪法、统计法、民法典、六部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送入部门、园区、企业、党校和统计机构。制作《统计法律底线之26个不得》普法动漫,被自治区司法厅“北疆普法”视频号和市司法局“鄂尔多斯普法联盟”抖音官方账号采用并转发。
强化依法统计,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3家企业进行联合抽查。2023年,市旗两级统计局对全市211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13家问题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累计罚款3.8万元。
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对2022年底以来入退库单位、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50个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对2017年以来接到的统计违法举报线索核实处理情况及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下达指标等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排查文件资料7787份,对发现问题全部进行整改。
建立有力有效协调机制。推动将统计监督纳入市委“1+9”监督体系,强化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的协同贯通,印发《鄂尔多斯市纪检监察机关与统计部门问题线索移送协作工作办法》《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监督合力。
下一步,我将继续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主线,以巩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根本,扎实推进各项统计重点工作,持续提升全市统计法治水平,服务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