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检察院”联动 凝聚共识化解纠纷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编辑:许燕梅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2日 09: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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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法检协调联动机制,共同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近日,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与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共同调解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3年7月7日,被告醉酒驾驶小轿车沿达拉特旗王爱召镇道Y206线由北向南行驶至1公里处时,将此处步行的原告撞倒,造成二原告受伤及被告所驾驶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二原告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本次事故导致二原告大腿开放性伤口(右)、下肢皮肤破损(右)、大腿挫伤(右)、前臂多处擦伤(右)等。本次事故相关单位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告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

考虑到该起事故在刑事案件中已经判决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抵触情绪非常大,原告也认为在刑事案件中未得到妥善解决,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也相当委屈。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同时收到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向本院发来的支持起诉书,为从源头化解纠纷,法院干警与检察院办案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两次听证会,充分发挥联动调解优势,从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法律风险等各方面向许某释法明理。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检察官互相配合,以理释法,情理结合,耐心疏导双方情绪,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对双方进行引导劝说,教育引导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认真考虑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在检察官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被告一改平时抵触态度,当场同意对原告伤后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双方达成调解。

办的是案件,守的是民心。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与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联动调解优势,凝聚多方资源力量,形成了促成案件调解的协作合力,在提高司法效率的同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了民生“温度”,有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下一步,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充分发挥法检联动作用,与检察院构建更加良性、互助、积极的工作关系,不断凝聚维护司法公正的合力,促进“同频共振”,增强司法为民实效。

(崔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