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编辑:许燕梅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09: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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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我严格按照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带领局党组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化水平。

坚持高站位学法,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

加强法治工作顶层设计。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作合力抓的工作格局。每年初制定全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法治工作目标和学习任务,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事项。开展全员普法教育,工作中坚决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2023年党组中心组学法3次,集中学法5次。2023年邀请专家开展环保法律法规专题培训2次,集中学习8次,实现系统干部全参与、全覆盖。打造专业法治人才队伍。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14人取得行政执法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2名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核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

坚持高质量用法,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依法行政水平

科学推进立法工作。积极参与《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立法意见征求,为相关立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制度,完成《鄂尔多斯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综合基地环境场景建设项目》合法性审查,牢牢守住“依法行政”红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做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定期公示部门权责清单,及时发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高水平执法,护航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持续开展“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9645人次,累计检查企业4723家次,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98件,共办理适用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件。严格落实正面清单制度,推行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差异化执法,53家企业列入执法清单,依法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发挥正面激励作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按照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全市共随机抽查执法人员2152人次,检查企业1076家,对抽查发现的3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开展实战练兵,强化战训结合。积极派员参加全国监督帮扶活动,5人入选全区监督帮扶骨干组,累计派出11人参加6轮次省外监督帮扶工作,检查成绩位居全区前列。联合工会、共青团、妇联、人社等部门组织开展全市岗位技能实战比武活动,设置队列训练、新技术新装备运用培训、VR模拟执法检查、污染源在线检查、案卷制作、知识竞赛和无人机比武等项目,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11支代表队137名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对6个先进集体和18名个人进行表彰。

坚持高标准普法,推进法治建设

突出抓好企业普法工作,制定《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册》,以“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重点,将8个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和二十部相关法律法规有机融合,累计向辖区内重点企业发放500余份。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向被检查企业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让企业对照查找并整改自身存在的环境污染风险点,帮助企业提升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开展全员环境普法教育。利用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推进宪法、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在市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2批次,共计13例典型案例,案例涉及优化营商环境轻微免罚、打击危险废物、逃避监管方式、非现场监管、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类型,其中7例被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采纳为全区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作用,聚焦线上线下,宣传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共同参与。开展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做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应立尽立、应赔尽赔,完成了1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今后,我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夯实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

(苏雅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