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编辑:许燕梅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1日 09: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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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将依法行政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各领域。

强化思想认识,全面提升履职能力素质

带动全旗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

坚持高位推动。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管副旗长常态化调度,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出台《鄂托克旗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方案措施。组织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述法专题汇报,形成依法治旗办公室统筹抓总、协调小组协调调度、各部门各苏木镇有序推进的良好工作机制。

坚持以学为基。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的常态化议题,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2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次,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2次,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推进法治实践的能力全面提升。

坚持学用结合。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推动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提升企业及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相继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基层综合办事平台、“容缺+免跑腿信封”“无感续证”“村级便民服务+邮递员、信贷员帮代办”“数字政务门牌”等系列改革举措,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

优化工作举措,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有力有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有件必备”持续深入,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紧抓不放,各类涉稳问题和事件预防在先、发现在小、处置在早,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优势互补化解社会矛盾。

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推进。全面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锚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制定印发《旗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依法治旗年度考核指标等,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专班,科学统筹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通力做好各项工作。

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加强。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通过发文督促、电话沟通、微信提醒等方式,并充分运用多媒体网络平台,不定期抽查机关官方网站,加强与报备单位日常沟通,督促报送备案工作,对报备情况开展检查。开展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对与国家政策不符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或废止。

社会矛盾化解平稳有序。完善“党政领导、政法牵头、司法主导、多方联动”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依托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鄂托克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累计成功调处矛盾260余次,涉及金额6500万元,成功率达98%。深入推进“两所联动”,大力推行由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和法律顾问组成的“两长一顾问”人民调解工作,以基层组织为基础、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补充的调解网络体系已经形成。

社会治理能力稳步提升。坚持信息上报和维稳形势分析研判制度,每月开展各类重点群体摸排工作,建立台账,实施精细精准和动态管理,确保重点人群稳控到位。对23项重大事项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同时,稳定社会大局。坚持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管理体系、监测机制和舆情台账,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提前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负面信息,及时妥善回应热点问题,正确引导舆论。

提高执法能力,不断提高法治社会水平

全旗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执法制度更加健全、执法程序持续完善、执法方式不断创新、执法监督有力加强,执法效能全面提高,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

强化自身建设有力度。严格要求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新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司法所清单5个,实现苏木镇司法所执法监督试点全覆盖。行政复议转递代办点工作全面推开,依托全旗司法所建设行政复议代办点6个,实现行政复议代办点全覆盖,受理行政复议31件,通过自主纠错等方式终止复议4件,撤销10件、驳回2件,纠错比例为30%。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36件,经复议后应诉案件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处置突出问题有速度。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剑及履及,比如针对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障问题,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为困难妇女提供全面、综合、有效的司法保障和帮扶,深度开展农民工讨薪等劳动者权益保护服务工作,做好行政争议调查核实、矛盾化解、诉源治理等工作,严厉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年提前介入案件3起,办理未检案件10件19人次,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普法宣传工作。针对道路交通突出问题,成立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鄂托克旗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调度会4次,相关部门召开专题部署会4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1次、工作调度会19次、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询会8次,以务实举措推动责任落实,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

政策惠及群众有温度。推动上线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应用,开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公证服务线上申请业务和端口直联服务,在全区首创“律师超市”智能匹配律师在线服务功能,建立鄂托克旗三级法律顾问服务微信塔群,33名法律顾问提供“7×24”不间断联席“坐堂接诊”服务,辐射6万余人,组织我旗6家律所及市直2家律所律师与我旗97个嘎查村签订“公益法律顾问协议书”97份。2件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9件,其中刑事案件151件,民事案件28件,提供法律咨询300人次,方便群众随时获取公共法律服务。

下一步,我将深入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目标,继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扎实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持续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全面开创法治鄂托克建设新局面。

(苏智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