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鄂托克高质量发展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编辑:许燕梅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1日 09: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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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近年来,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不断汇聚法治护航改革发展稳定的磅礴之力,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政府建设的丰硕成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鄂托克。

高位推进,坚定法治鄂托克建设“主轴心”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我始终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鄂托克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党委领航抓法治。旗委始终坚持“一把手”强力推动、“一盘棋”统筹实施、“一股劲”全力攻坚,调整充实法治建设领导机构,支持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推进、人大和政协监督、各部门协同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切实将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关键少数压责任。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旗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等,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研究审议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统一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任务,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领域重大问题。法制教育促提升。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全旗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校必修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强效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旗委组织部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考核督查提质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实评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通过领导点评、单位互评、民主评议“三评”方式组织召开全旗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会议,有效发挥法治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推动全旗7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

严把法治关口,守好依法行使权力“生命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线,规范行政决策和执法程序,一体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将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有序运行。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政府会议并发表意见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强化依法执政,出台《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包容免罚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235项执法事项依法适用免罚,保证行政执法工作既有力度、更有温度。面向社会各界选聘百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执法案卷评查等十个方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避免和纠正执法“乱作为”“不作为”。推进公正司法,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督促司法部门推进体制改革,探索建立“136”诉源治理工作模式,推广“检察+司法+行政”办案模式,执法和司法效能显著提升。重拳打击拒执犯罪,建立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机制,执结率达93%以上。深化依法监督。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协调贯通,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复、采纳率全部达到100%,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做到“五公开”,行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透明。充分发挥“互联网+督查”、12345热线等各类平台作用,积极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解决了一批热难点问题。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依法全面履职,打好法治营商环境“组合拳”

经济发展的竞争说到底也是法治环境的竞争。我坚持以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以良法善治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两优”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一放三减”,42个部门梳理内、外部事项1644项,下放21项,取消25项,简化程序287个、精简要件349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所需,变“被动”为“主动”,推出“无感续证”审批新模式,实现对服务对象办事需求的精准预判、定向推送、帮办代办和快递送达,从根本上减轻企业群众办事负担。在棋蒙地区重点企业设立“法官工作站”,6名法官常驻一线,推动重大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及“四制度一评议”机制要求,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培育“蒙汉双语普法”“以案释法”等普法品牌,持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坚持法治为民,绘就基层依法治理“新画卷”

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我大力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建设,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好化解风险“先手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目标,全旗所有苏木镇嘎查村社区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对全旗11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规范,建成由36人组成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人才库,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90余件。深入推进司法所、派出所“两所联动”,前移排查调处纠纷和法律服务阵地,化解草牧场矛盾纠纷52起。推动建立巡回审判先锋队和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调处化解案件40件、矛盾纠纷640件,分流诉前调解案件3606件,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提速53%。打赢基层治理“主动仗”。不断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每个苏木镇各打造1个自治区一级司法所和1个行政复议代办点,公共法律服务和行政复议服务直抵群众“家门口”。在全旗所有嘎查村(社区)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基础上,整合旗内优质律师资源,在全区首创“律师超市”,智能匹配律师在线服务,群众就近找到靠得住、信得过的专业律师。建立旗、镇、村三级法律顾问服务机制,2023年33名法律顾问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9件,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2件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谋划推进县域社会治理无诈示范旗,全民参与、全域宣传、全程预警、全面防范的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纵深推进“打防管控”各项举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97起,查处治安案件1867起,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

厉行法治,久久为功。我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治旗、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以良法善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高怀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