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的钱还清了以后,我的限高措施能不能尽快解除,出行实在太不方便了”。近日,鄂尔多斯市中院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一直逃避执行的佟某迫于“限高”压力,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偿还所欠债务。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佟某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佟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文书。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并通过各种途径积极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但始终无法找到被执行人,佟某一直逃避拒不履行义务。经查明,被执行人佟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佟某列入限高名单。起初,佟某不以为然,仍旧不主动履行给付义务。直到佟某带着孩子去北京上学陪读时,才发现自己根本无法购买高铁票和飞机票,孩子也因此没有准时报到。执行法官再次告诫:“社会诚信越来越重要,守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不仅自己处处受限,甚至会对家人造成不良的影响,只有积极履行义务,才能避免对家人孩子造成不良影响。” 佟某连连点头表示悔悟,当天就将1050万元全部欠款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
法院可通过网络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的护照、银行的开户情况、不动产登记情况、证券、支付宝、网银、公司开办情况、微信红包、车辆等信息,同时可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令、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入境,情节严重的可追究“拒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