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办法出台

作者:何明亮 刘琳 孙永娟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编辑:马慧博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0日 10: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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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康巴什区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办法》出台,旨在引导文艺创作紧密对接康巴什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激励文艺创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打造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文学艺术精品。

据悉,《康巴什区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办法》设有“文艺成果激励扶持”“文艺活动激励扶持”“文艺人才激励扶持”“会员激励扶持”“协会激励扶持”五个门类。其激励扶持对象为在康巴什区注册成立或开展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文化文艺创作单位、企业、团体组织,或与区内外单位联合创作且作品内容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主体;面向社会经常性开展公益文艺服务,参与人数较多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区内文学艺术服务团队;康巴什区文联所属协会正式会员或实际在康巴什区从事文艺工作的文艺工作者;凡围绕康巴什区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发展等主题创作文学艺术作品,并取得一定成就的各类文艺工作者。其文艺激励扶持范围涵盖文学类、美术书法类、戏剧和戏曲曲艺类、音乐类、影视类、网络文艺类;文艺培训、交流、志愿服务、创作项目及重大文艺活动。

文艺成果激励扶持分为“获奖类扶持奖励”“发表出版发布类扶持奖励”“展演展览类扶持奖励”。其中,获奖类扶持奖励分为国家级奖项——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和旅游部“文华奖”“群星奖”;中国文联“中国戏剧奖”“音乐金钟奖”“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中国作协“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以及广电总局“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等;自治区级奖项——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自治区文联“索龙嘎奖”、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萨日纳奖”等全区性常设文艺奖项;市级奖项——市委、市政府主办的文艺比赛中获奖作品;区级奖项——康巴什区委、区政府主办的文艺比赛中获奖作品。发表出版发布类扶持奖励:在国家级文学报刊发表小说、报告文学、散文、诗歌;在自治区(省)级文学报刊发表小说、报告文学、散文、诗歌。在国家级文艺报刊发表绘画、书法、摄影等作品;在国家级广播电视台刊播曲艺、音乐、广播剧等作品,在自治区(省)级广播电视台刊播,在主流媒体平台或自媒体账号发布,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传播效应,且转发量和互动量均超1万人次的原创文艺作品;正式出版发行的文艺著作、列入出版社丛书的优秀作品。展演展览类扶持奖励:入选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主办的国家级大型展览;入选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文联主办的自治区(省)级展览;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单位主办的个人主题展览或专场演出;自治区宣传思想文化单位主办的、市宣传思想文化单位主办的、在康巴什区内外公开演出30场以上的。

文艺活动激励扶持:由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康巴什区委宣传部或区文联联合举办或交办的重大文艺活动;由自治区级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和康巴什区委宣传部或区文联联合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艺活动;市委、市政府和康巴什区委宣传部或区文联联合举办或交办的文艺活动;由康巴什区委宣传部或区文联主办的各类文艺活动。

文艺人才激励扶持:国内知名文艺家来康巴什区开展培训,按课时及级别给予补贴;开展公益文艺服务的个人或组织;列入区文联重点打造的文艺公益创作培训基地。

会员激励扶持:对年度内围绕康巴什区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发展主题创作成果突出的区文联所属协会正式会员;对年度文艺志愿服务时长超50小时、表现突出的区文联所属协会正式会员;对35岁以下优秀青年会员,设立“青年创作专项资助”,重点支持其开展康巴什区历史文化、发展主题创作。

协会激励扶持:结合协会年度综合表现开展专项评选,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区文联所属协会给予对应激励扶持:年度优秀协会。综合创作成果、活动开展、规范管理、志愿服务等指标表现突出的协会;在康巴什区主题创作、公益服务等某一领域成效显著的协会;内部制度健全、运营规范、凝聚力强的协会。

据了解,该激励扶持办法根据不同门类级别,设有多种扶持奖励机制,最高激励扶持金额100万元,最低激励扶持奖励金额3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