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为鄂尔多斯民间文艺护航赋能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编辑:马慧博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9日 0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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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达拉特旗民间文艺代表人物赵大剪的文化大院,《百年党史》百幅剪纸作品在镂空光影里熠熠生辉;140米巨幅长卷剪纸《农民纪事图》,生动记录了1949年以来农牧民的生活变迁,吸引着不少企事业单位和旅行社到这里开展参观考察、研学实践等合作。

昔日《百年党史》未曾做版权登记,一套仅售出5万元,而著作权登记后,每组作品由5万元增值到28至40万元,增值效益显著。如今,剪出《二十四节气》作品,赵大剪首先想到的就是先做版权保护,再面向公众推出,赋予其更多的升值空间。版权保护意识已在鄂尔多斯市深入人心。开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则是全新的课题,鄂尔多斯市在逐步摸索中不断推进。

鄂尔多斯民间文艺保护现状

鄂尔多斯市素以“歌海舞乡”声名远播,勤劳智慧的鄂尔多斯各族人民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绚丽多彩、独具魅力的民间文艺文化遗产。目前,我市已创建成国家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个、自治区级8个、市级21个。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8项、自治区级99项、市旗级904项,各级代表性传承人1068人。建成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厅)10个,展示场所48个,各类博物馆(纪念馆)30所。整理出版了《民间歌曲》《民间故事》《短调民歌》《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山歌》《漫瀚调的保护与发展》《鄂尔多斯文化遗产》《鄂尔多斯婚礼》等书籍。

民间文艺有言语、音乐、动作、有形四种表现形式,鄂尔多斯民间文学主要有“鄂尔多斯蒙古族传说故事”“祝赞词”“准格尔传说故事”“乌审蒙古族口头诗”“蒙古语口传叙事诗”;鄂尔多斯民间音乐主要有“鄂尔多斯民歌”“鄂尔多斯古如歌”“漫瀚调”“达拉特希鲁格道”“鄂尔多斯雅托嘠”等;动作表现形式的民间艺术主要呈现门类为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俗等;传统戏剧与曲艺主要有“鄂尔多斯古如查玛”“达拉特道情”“查尔给”等;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主要有“乌审走马竞技”“古仁格”“杭锦赛驼”等;有形表现形式的民间艺术主要呈现门类包括传统技艺和传统美术等,传统技艺主要有“鄂尔多斯蒙古族服饰及制作工艺”“蒙古族鼻烟壶制作技艺”“蒙古族传统银饰制作技艺”等、传统美术主要有“乌审雅西乐”“鄂尔多斯皮雕画”“达拉特烫画”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这些民间文艺面临着保护与传承的挑战。

2003年,民族民间歌舞《鄂尔多斯婚礼》首开自治区对民间艺术作品实施著作权保护先河。2019年,自治区授权鄂尔多斯市版权服务工作分站后,全市著作权保护迈上了新台阶。十年前,每年登记作品200余件,如今,每年登记作品近2000件,全市版权工作在立足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加强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激励创新优势,通过推动版权作品登记、推进版权示范创建等举措,推动版权有效运用和价值转化持续发力。目前,获评国家版权示范园区2个,全国版权示范单位1个。

多措并举推进鄂尔多斯民间文艺版权保护

2013年开始,我市在全区率先安排5000元/人·年,补助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2016年,出台《扶持文化类民办非营利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对民间文化组织进行资金补贴的范围和办法。2022年,出台了《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对版权方面出台了专门的奖励政策,各旗区也配套了相应支持激励举措。2023年,落实版权奖补经费111万元。全市定期举办非遗博览会、“漫瀚调艺术节”“古如歌大赛”“鄂尔多斯婚礼大赛”“鄂尔多斯文创大赛”等品牌文化活动,组织非遗传承人外出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使民间文艺得以发扬光大。

为更好服务群众,全市在各旗区、各园区、基地等共设立33个版权公共服务站,为创新主体及社会公众提供版权登记、交流、交易、融资、合作、咨询、培训等便利服务,打通了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版权、专利、软著登记量逐年提升。制作了登记申请规范流程PPT全媒推荐。压实登记服务的数量与质量,对版权资源富集的旗区、园区采取蹲点清单式上门登记,登记作品数量持续增长。

同时,不断加强宣传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抽调文化馆、非遗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业务骨干组成民间文艺版权课题组,深入开展调研,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促进民间文艺版权保护高质量发展;为了让民间文艺普及,各旗区以非遗保护为载体,在中小学校、社区、苏木乡镇开设非遗传承教学课程,设立非遗项目传承基地,开展“非遗进校园”“非遗进社区”“非遗下基层”等交流宣介活动,培养“小小非遗传承人”,让非遗传承后继有人、人才迭出。

不断充实和加强版权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持续开展“双打”工作和“剑网”专项行动,加大版权侵权案件查办力度;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版权系列宣传和版权保护“七进”活动,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联动宣传;每年针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民间艺术创作者和知识产权工作者开展版权专项培训,进一步优化版权保护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将“创新草原网”整合提升为集版权信息资源和产品服务宣传于一体的网络平台,持续做好民间文艺版权保护在全媒体矩阵的宣传推广。

近年来,通过指导各旗区开展版权示范创建和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建设,对示范园区(基地)、单位进行培训,交流经验做法,充分发挥了各示范带动作用,全市累计建成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26家,累计孵化入园企业959家,用产业化推进民间文艺作品的培育、研发、创作、推广。

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园、东胜区科技事业发展促进中心、乌审旗文化创意产业园、伊金霍洛旗天骄众创园、鄂托克前旗文化产业园、满天星文化产业园、达拉特旗赵大剪剪纸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等集聚了马头琴交响乐团、羊绒服饰、民间刺绣、瓷器、剪纸、根雕、鼻烟壶、马具、银器、皮画、酥油口红等制作经营,社会、经济效益逐年提升。

创新版权保护手段 护航民间文艺传承发展

近年来,我市在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诸如民间文艺版权保护意识不强、民间文艺版权保护领域的发展相对滞后、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专业人才缺乏、侵权行为难以追溯,许多优秀的民间文艺作品面临着被盗版、滥用和遗忘的危机。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成立领导小组,细分成员单位职能,进一步全域全系统调研、统计、分析、决策,实行台账项目化管理、产业化分类试点推进,抽调业务骨干深入开展调研,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促进民间文艺版权保护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版权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著作权登记资助、版权实施、版权保护、表彰奖励、版权宣传培训等工作。

整合配套完善政策支持,进一步促进民间文艺及相关产业发展。一是继续推动市政府出台的《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实施,鼓励区域内新注册成立或引进版权代理及交易服务机构,探索开展版权质押融资,带动版权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将版权申请量、拥有量和实施效益作为对相关单位科技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考核评价依据,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三是进一步抓好企事业单位、园区版权试点示范工作,围绕“互联网+”、新媒体、数字出版、创意设计等领域,通过开展版权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打造一批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版权企业;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优秀版权产品,并在创意、动漫、影视等主导产业领域,着力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集团。四是积极扶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紧密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黄河文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华文化符号等重大主题,依托丰富的民间资源,会同文化和旅游、文联等部门促进民间文艺特色产业发展。五是将乌审旗马头琴交响乐、杭锦旗古如歌等民间艺术团持续推向国际舞台,将《鄂尔多斯婚礼》《黑缎子坎肩》等经典剧目数字全息化保存推广。六是重点培育研发“鄂尔多斯文创”品牌,对优秀作品统一授权为“鄂尔多斯文创”,发挥品牌集聚效应。七是加强鄂尔多斯博物院、市文旅集团等单位合作,强化文创产品开发及版权保护,让珍藏活起来、广为传播,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双丰收。

建立民间文艺数据库,实现数字化保护。建立民间文艺数据库是实现数字化保护的基础。首先,收集大量的民间文艺资料,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并对这些资料进行分类,建立完善的数据库结构。其次,利用数字化技术对资料进行存储、管理和检索,既方便公众查询和欣赏,也能够在出现版权纠纷时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最后,可以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民间文艺作品进行深度开发和利用,提高民间文艺作品的使用效率和价值转化。

加强民间文艺版权交易平台建设。为了促进民间文艺作品的合法流通和价值转化,应建立民间文艺版权交易平台。依托全市各类文化产业,不断提升版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包括版权宣传、公共服务、执法监管、软件正版化、作品登记、检索查询、信息发布等功能的版权网络综合平台。同时,可以借助平台的力量,加强对民间文艺版权的监管和保护,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民间文艺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活态传承。只有通过加强民间文艺版权保护才能促进民间文艺的传承和发展让民间文艺在当代社会中发挥出更大的价值。□陈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