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就五核国谈判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提出草案要素建议

来源:新华网 编辑:包雪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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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十一次审议大会第二次筹备会在瑞士日内瓦开幕。外交部军控司司长孙晓波在一般性辩论发言。

中国代表表示,国际安全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人类社会面临和平还是战争、团结还是对抗的历史抉择。各方应树立正确安全观,追求共同安全。追求绝对安全,漠视别国合理安全关切,甚至不惜以损害别国安全为代价,只会造成多输安全困境。

中国代表指出,为切实减少战略风险,中方倡议五核国谈判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或发表相关政治声明。中方已就此提出条约草案要素建议,强调缔约国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对其他缔约国首先使用核武器。中方同时呼吁各方支持裁军谈判会议谈判一项向无核武器国家提供“消极安全保证”的国际法律文书。

中国代表呼吁,国际社会应维护“两超优先”的核裁军共识,不走弯路、歧路。两个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应当切实履行核裁军特殊、优先责任,进一步大幅、实质削减核武库,为其他核武器国家加入核裁军进程创造条件。要求核政策、核力量、安全环境差别巨大的国家承担同等核裁军义务,既不公平、也不合理,不可能行得通。中方敦促美国摒弃“核共享”和“延伸威慑”安排,撤回在境外部署的核武器,放弃发展部署全球反导系统,立即停止在亚太地区部署陆基中导。

中国代表指出,美英澳核潜艇合作涉及大量武器级高浓铀转让,构成严重核扩散风险。全面协议是解决伊朗核问题的正确有效途径,应恢复全面协议的完整、有效执行。各方应按照“双轨并进”思路和分阶段、同步走原则,推动朝鲜半岛问题政治解决进程。

中国代表强调,促进和平利用核能事业,应坚决反对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将出口控制当作“脱钩断链”的政治工具,对核能国际合作施加不必要限制。中方反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呼吁日方配合建立周边邻国等利益攸关方实质性参与、独立、有效的长期国际监测安排。

中国代表强调,中国发展核武器是在特殊的历史时期为应对核威胁、打破核垄断、防止核战争被迫做出的选择。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承诺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核武器。中国奉行自卫防御核战略,始终把自身核力量维持在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无意与任何国家开展军备竞赛。60年来,中国的核政策保持高度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可预见性,是最具有实际意义的透明。这是中国对国际核裁军与核不扩散事业的重要贡献。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是国际核裁军与核不扩散体系的基石。条约于1970年生效,现有191个缔约国。条约规定每5年举行一次审议大会,制订推进核裁军和核不扩散的措施。2026年将举行第十一次审议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