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二三四”模式助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来源:草原云 编辑:布赫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7日 21: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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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时代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大背景下,推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是倒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内蒙古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强化项目实施、资金监管服务,以锚定“一个目标”、当好“两个角色”、建“三个制度”、实现“四个突破”的“一二三四”工作模式,为内蒙古高质量建设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保驾护航。

锚定“一个目标”。为确保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在内蒙古落地,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以项目资金支付为重要抓手,通过“日常调度、季度通报、贯通平台监督、实地督促指导、资金动态调整”等措施,在3个月内将全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资金支付率整体提升近8个百分点,保障了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进度。

当好“两个角色”。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作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资金省级管理部门,既充分发挥“督察员”作用,也履行好“服务员”职责:一方面,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项目管理要求建章立制,深入重点地区,压实地方建设主体责任,现场指导相关部门对照项目建设要求,逐项进行梳理分析,明确工作目标,保证项目建设效果;另一方面,聚焦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对已获批建设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地区和项目,按照“补短板、强弱项、延链条”的思路,以中央财政资金的10%予以奖补,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建设农业产业融合项目。

建“三个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高质量完成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任务,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24年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完善了《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监测评价制度》,拟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三个制度”方案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经营主体培育、科技创新支撑等八大类别内容设定40项绩效监测评价指标;科学建立项目高效管理体系(项目申报主体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项目变更程序管理、项目验收流程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管理等),内含27条具体管理措施,确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全过程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实现“四个突破”。近年来,经过不懈努力,内蒙古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已成为全区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支撑、农牧业转型发展的新亮点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载体,重点在主导产业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发展、联农带农增收四个方面实现了新突破。截至今年9月底,已创建的草原肉羊产业集群、河套向日葵产业集群、大兴安岭大豆产业集群、科尔沁肉牛产业集群、西部绒山羊产业集群、中西部奶业产业集群、阴山马铃薯产业集群、旱作谷子产业集群8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其全产业链产值已达3488.12亿元,新增各类新型经营主体2369个,撬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89.2亿元,多数产业集群已形成产业布局区域化、基地建设规模化、生产加工集约化、农畜产品绿色化、品牌营销一体化的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