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前旗人民检察院

“四项坚持”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编辑:包雪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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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新时代检察履职高标准严要求,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系统工程推进,注重队伍外在素能与内在修养共同提升,严抓思想政治、业务履职能力、制度机制建全、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坚持用政治理论“治心”,锻造政治上忠诚的检察铁军。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坚持政治建检理念,依托“马兰讲堂”开展集中学习,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深学细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政治轮训集体学、交流研讨学、线上线下结合学等方式,把政治理论学习融入队伍建设能力提升全过程,引导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截至目前,开展各类集中学习40余次、研讨交流5次,个人自学24次,切实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坚持用业务知识“富脑”,锻造业务上专业的检察铁军。搭建人才队伍建设平台,由领导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围绕理论知识、法律法规、检察业务等方面为全院检察人员开展讲学12场次,引导检察人员办案理念不断更新,履职能力持续强化。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业务研讨等举措,发挥老同志“传帮带”引领作用,引导年轻检察人员勤练履职“内功”,磨砺实战能力,提高业务素能。

坚持用制度“管行”,锻造干事上担当的检察铁军。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注重用制度明确职责,坚持严督实考精准化、精细化管理,结合新修订的《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业绩考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常态化实行“部门+个人”双轨制考核评价、“正向+反向”双向激励约束、 “培育+输送”双向人才计划,实现对检察人员的“全院、全面、全时”考核,倒逼全院检察人员摒弃“躺平”思想,切实增强检察人员担当作为的履职动力。

坚持用问责“提神”,锻造作风上过硬的检察铁军。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结合,通过“日常+专项”检务督察,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采用“理论学习+现场体验”教学模式,教育全院检察人员以案为鉴,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认真严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问题为导向,客观深入查摆问题、具体明确整改措施,持续增强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持续深化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和党风廉政教育。截至目前,开展日常检务督察工作7次,专项检务督察2次,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0件,填报检察机关政商旋转门“禁业清单”、涉企公职人员联审清单2次。

 (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