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托克前旗政府办公室印发《鄂托克前旗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工程实施办法》,旨在充分激发全旗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创作出文质兼美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在全旗上下形成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良好发展态势、推动全旗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鄂托克前旗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工程实施办法》设置总则、文学艺术奖励扶持范围及资金标准、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奖励工程项目申报审核、项目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共五个章节、二十五项条款。扶持项目分为:创作成果、主题活动、文艺人才、文学精品、文艺家协会五大类。
创作成果类,即在国家级、省级、自治区级文学报刊上发表的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诗歌、散文、剧本、文艺评论、音乐(词曲)、书法、美术、摄影、戏曲、曲艺、民间文艺等作品;正式出版发行的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诗歌集、散文集、文艺评论集,美术、书法、摄影、音乐作品、民间文艺、文史研究著作集;个人作品入选由中央宣传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文化和旅游部及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各文艺家协会主办,在国家级专业场馆举办的各种艺术展览,以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鄂尔多斯市委宣传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各文艺家协会主办的大型艺术展览。
主题活动类,即由中央宣传部、中国文联、文旅部及中国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主办的书法、美术、摄影、雕塑、民间工艺等大型个人主题展或由中国文联及其所属的各文艺家协会主办的作品研讨、首发式。
文艺人才扶持包括:加入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的各文艺家协会,以及加入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文学艺术界、鄂托克前旗文艺界联合会所属的各文艺家协会的会员,并积极参加鄂托克前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各文艺家协会组织的文艺志愿服务活动的会员。
文学艺术精品奖励范围包括:获得中央宣传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各文艺家协会的其他文学艺术竞赛活动奖项;自治区常设性文学艺术奖项,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各文艺家协会的其他文学艺术竞赛活动奖项;鄂尔多斯市委宣传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各文艺家协会的其他文学艺术竞赛活动奖项。
文艺家协会扶持奖励,对年度考核成绩优秀的文艺家协会按等级排列由高至低进行奖励。
据了解,各类扶持金额及文学艺术精品奖励标准为0.1万元至15万元不等。
(薛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