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阿尔巴斯绒山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23年12月26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一部保护地方畜禽品种的法规。条例的制定充分考虑鄂尔多斯市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注重立足鄂尔多斯特色产业,具有鲜明地方特色。
保护畜禽品种 立法势在必行
阿尔巴斯绒山羊是鄂尔多斯市特有的、具有独特品质和遗传性状的优良绒山羊种质资源,所产羊绒因纤维柔软细长、光泽好、强度伸度大、净绒率高,被誉为“纤维钻石”“软黄金”,2001年被列入国家首批发布的动物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一级保护品种。2024年,“阿尔巴斯山羊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注册;羊肉被誉为“肉中人参”,并被登记为地理标志农产品。近年来,受市场、饲养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阿尔巴斯绒山羊出现了饲养数量减少、品质下降、养殖效益走低等问题。自治区作为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的有关要求,立足地方实际,保护地方种畜,义不容辞。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将《鄂尔多斯市阿尔巴斯绒山羊保护条例》列为2023年立法计划预备审议项目。
坚持精益求精 确保立法质量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立法项目精准、内容精确、程序精细,在“准”“实”“精”上下功夫,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2023年1月初,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结合鄂尔多斯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将阿尔巴斯绒山羊保护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报请市委批准后,常委会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立法部署会,对立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条例起草、调研等各项工作。市人民政府成立起草小组、起草专班,由市农牧局牵头条例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农牧工委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多次组织召开了立法推进会座谈会,深入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2023年8月3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条例。初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过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委法规科、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各旗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顾问、市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赴阿尔巴斯绒山羊集中养殖旗区进行调研,征求旗区有关部门、部分苏木乡镇、相关企业、养殖场户意见建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征求到的修改意见,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农牧工委、市农牧局有关人员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次集中修改,对草案的结构、条款、内容和表述等反复推敲,细审。2023年12月2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了二次审议,表决通过了条例。
坚持问题导向 体现地方特色
条例共五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遗传资源保护、产业促进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明确阿尔巴斯绒山羊定义。参考《中国羊品种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等有关资料,从原产地、品种以及体型、绒、肉特点等方面对阿尔巴斯绒山羊作了描述性定义,明确阿尔巴斯绒山羊是指《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中的内蒙古绒山羊(阿尔巴斯型),原产于鄂尔多斯市桌子山和千里山一带,经过长期自然选择和人工选育形成,遗传性能稳定,对荒漠、半荒漠草原有较强适应能力的绒肉兼用型山羊品种。
突出阿尔巴斯绒山羊遗传资源保护。条例着重于遗传资源保护,主要从五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鼓励开展本品种选育。规定市、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阿尔巴斯绒山羊养殖场户选用符合种用标准的阿尔巴斯绒山羊种羊,开展本品种选育,发展规模养殖,组建核心群,建设阿尔巴斯绒山羊种源基地和养殖基地。二是加强保种场建设。明确市、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阿尔巴斯绒山羊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并对保种场应当开展的具体工作做出规定。同时,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申报国家级阿尔巴斯绒山羊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三是确定重点保种养殖场户。规定农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标准确定阿尔巴斯绒山羊重点保种养殖场户,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四是明确不得引入其他品种的种羊。明确重点保种养殖场户、保种场不得使用不符合种用标准的阿尔巴斯绒山羊种羊;除依法进行科学研究外,不得引入其他品种的种羊与阿尔巴斯绒山羊杂交。五是鼓励开展技术研究与开发。规定市、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技术创新平台,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单位开展技术研究与开发。
注重促进阿尔巴斯绒山羊产业发展。为促进阿尔巴斯绒山羊产业优质高效发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规定了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品牌建设。规定市、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品牌创建、运营管理和保护机制,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强化品牌宣传推介;组织开展阿尔巴斯绒山羊产品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培育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工作,建立阿尔巴斯绒山羊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二是促进产品优质优价。明确市、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实施阿尔巴斯绒山羊提质工程,制定原绒分级补贴政策,健全优质优价机制,促进羊绒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和支持阿尔巴斯绒山羊生产经营者提升科学化饲养水平,实施原绒分级整理和畜产品精深加工,拓宽交易渠道,建设实体和网络交易平台,开展活体交易和线上线下产品销售,实现产品优质优价。三是保障用地合理需求。规定市、有关旗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依法保障保种场、养殖场、饲料间、兽医室以及相关场所用地合理需求。用地符合规定的,享受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四是加强农牧业政策补贴。明确农牧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阿尔巴斯绒山羊生产经营者给予畜牧良种、农机购置与应用等农牧业政策补贴。
加强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对品牌市场的管理,明确农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阿尔巴斯绒山羊种羊质量、饲养环境、饲草料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以及屠宰环节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大对阿尔巴斯绒山羊品牌专卖店、网络交易平台以及市场上使用“阿尔巴斯绒山羊”标识从事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阿尔巴斯绒山羊品牌市场。
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助力鄂尔多斯市委“三个四”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将为保护鄂尔多斯市特有种质资源、促进阿尔巴斯绒山羊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级羊绒产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乌日娜 王旭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