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保药品追溯进入“码时代”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编辑:包雪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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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强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管理,建成集监控、调度、督查、数据分析为一体的监管系统,构建“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的全流程监管模式,推广应用医保药品追溯码。

建设追溯码监管平台。坚持“服务优先、从严监管”的理念,结合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要求,以药品追溯码应用为切入点,开发建设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监管平台,动态管理“进、销、存”行为,从源头上破解监管难题。监管平台建成后,通过会议部署调度、纳入协议管理、实地指导督促等措施,在全市范围推广应用。

全面采集上传追溯码。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统一规划和标准,全市新增13个接口,在医保药品入出库环节,全面采集药品追溯码信息,规范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药品识别、入出库、医保结算等全过程应用。同时,药品追溯码信息同步上传至监管平台,依托监管平台“一库化”管理规则,对追溯码信息进行验证,开展门诊统筹、慢特病购药等模型分析,以及对两定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结算行为的画像分析。

开展追溯码监管应用。在两定机构进销存系统功能模块新增药品追溯码采集功能,与监管平台实时数据交互,不采集药品追溯码不允许结算,充分掌握药品出售机构、售药数量、药品使用周期等信息。监管平台运用监管知识库、规则库和可视化分析场景,对两定机构药品管理和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自动实时事前提醒,将两定机构结算的疑点数据纳入事中审核,通过大数据分析为事后监管提供线索依据。在做好应用的基础上,监管平台还建设追溯码与69码、贯标码的关联映射等功能,有效提升两定机构内部管理水平。监管平台的建设和药品追溯码应用,对两定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进行全流程管控,初步形成“全程可视、风险可控、源头可溯、证据可留”的数字化监管模式,有效防范医保药品虚假销售、回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增强基金监管的精准度和震慑力。 (毕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