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受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对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东胜区、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杭锦旗、鄂托克前旗、康巴什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开展自治区级验收。
工作中,验收专家组严格对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清单及编制导引》及自治区相关验收要求开展验收。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审核专题图件成果、查阅文字成果、现场质询交流、综合评议研判等方式,对各旗区土壤普查全套成果资料、质量管控记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完整、严谨细致的核查验收,结合各地土壤禀赋、普查工作实际,现场出具了验收意见和整改建议清单。经综合评审,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我市各旗区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组织严密、流程规范、质控到位,全套资料齐全完整、逻辑严谨合规,图件及报告编制规范,真实客观反映了区域土壤资源与耕地质量现状,符合自治区验收标准,同意通过自治区级验收。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验收为契机,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督导各旗区对照专家组意见建议,实行清单化、销号式整改,全力推动普查成果达标提质;有序推进市级成果汇总整编,深度挖掘普查数据价值,推动土壤普查成果有效转化应用,为全市耕地保护、盐碱地改良、农牧业提质增效和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糜欣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