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资金是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药品集采改革的激励资金。自2019年底以来,市医保局完成36批次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核算拨付工作,累计拨付资金2.76亿元。
统筹推进集采落地,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统筹组织全市156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参与国家、省级联盟集采工作,累计完成1073种药品及7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任务;通过量价挂钩、以量换价机制,实现药品耗材平均降幅60%,直接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20.59亿元,让群众享受到“药价降、负担轻”的改革红利,有效节约医保资金。
精准落实留用机制,构建集采改革良性闭环。搭建结余留用一体化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基数核算、考核评分、比例划定等功能,实现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线上协同操作;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通过精准核算、校准核对降低数据误差,按规范公式核定医疗机构留用金额,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向全市156家公立医疗机构拨付36批次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激励金2.76亿元,构建起“采购集采药品耗材—节约医保基金—获得激励反馈—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工作闭环,实现“患者减负、基金增效、医院发展”的多赢格局。
强化政策衔接联动,赋能医疗服务提质增效。持续优化集采政策实施流程,拓宽集采覆盖范围,扎实做好集采药品资金预算管理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的衔接联动,推动集采政策与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等领域改革协同增效,有效激发医疗机构参与集采的内生动力,引导结余资金重点投向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关键领域,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杨雅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