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金霍洛旗全面上调社会救助标准,切实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据了解,城市低保标准由950元/人每月提高到1020元/人每月,农村低保标准由720元/人每月提高到830元/人每月;城市特困标准由1800元/人每月提高到2000元/人每月,农村特困标准由1100元/人每月提高到1700元/人每月;特困人员中,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补贴标准由1300元/人每月提高到1450元/人每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补贴标准由500元/人每月提高到560元/人每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散供养标准由2220元/人每月提高到2405元/人每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供养标准由2220元/人每月提高到2775元/人每月;调整后的社会救助新标准自2025年6月起执行。
(民政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