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暖城文明人”活动启事

来源:鄂尔多斯新闻网 编辑:李美莹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6日 10: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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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统筹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等要求,让不同行业、不同群体都能学有榜样、行有示范,以榜样的力量激励人、鼓舞人,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鄂尔多斯市文明办从即日起开展寻找“暖城文明人”活动。

一、推荐条件

(1)具有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把实现个人理想融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弘扬职业精神,掌握职业技能,遵守职业纪律;具有文明服务意识,能够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的个人。

(2)支持并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具有现代文明意识,倡导文明行为,遵守文明礼仪,有良好的文明习惯;自觉遵守《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鄂尔多斯市养犬条例》、市民公约等法规条例;主动参与城市监督管理,为城市管理建言献策的个人。

(3)支持并积极推动农村牧区移风易俗工作,文明节俭办婚丧,践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的理念,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带头践行绿色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传承尊老、孝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践行厚养、礼葬、节俭治丧的个人。

(4)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热爱祖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帮助他人;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品行端正;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勤俭持家,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个人。

(5)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勤学善思、孝老爱亲;自强自立、创新创造、热心环保;品学兼优、积极向上、全面发展;能够示范引领广大青少年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未成年人。

(6)支持并参与社会诚信建设,践行诚信准则,做到诚信服务、诚信执法、诚信生产、诚信经营;具有文明旅游意识,践行文明旅游行为准则;积极学习文明交通知识,模范遵守文明交通规定;具有文明、健康、理性、绿色消费观念,积极践行光盘行动的个人。

二、推荐方式

广大市民群众通过文明鄂尔多斯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文明网等平台,分享身边文明人、暖心人的文明事儿和暖心事儿。还可以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事迹材料、照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605000047@qq.com

三、推荐程序

以“群众讲、讲群众,群众评、评群众”为主线,组织网络点赞评议、公众人物代表评议、实地走访调查评议,确保评选出来的人物可敬、可信、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