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新时代协商民主实践指明方向;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强调,“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为基层协商民主融入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伊金霍洛旗始终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以界别优势为依托,以基层延伸为抓手,以机制创新为保障”,推动协商民主扎根基层土壤、融入治理实践。一是阵地筑基,构建全域覆盖的协商网络。按照“六有”标准,建成旗级界别委员工作室6处、镇级“政协委员之家”8处、嘎查村(社区)协商议事厅142个,实现旗、镇、村三级协商阵地全覆盖。创新打造2600平方米的新时代协商民主实践中心,融合沉浸式展示、界别协商、智慧互动等功能,成为协商民主新的“展示窗口”和“实践高地”。二是界别赋能,激活专业高效的履职动能。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的意见》,在民族宗教、经济、教育卫生、农牧林等特色领域界别打造“界别委员工作室”,推行“界别+提案”“界别+视察调研”“界别+社情民意”等履职模式,实现“联系一界、团结一片、引领一方”的乘数效应。三是机制创新,保障协商成果的有效转化。制定《基层协商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打造“‘伊起商’‘码上议’”旗级协商品牌,并鼓励各镇结合自身优势分别创建如“苏说心声”“伊起议事”“纳事好议”“啄木鸟”“邻聚力”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层协商品牌,建立“议题征集—调研论证—协商议事—成果报送—跟踪落实—反馈评价”闭环协商流程和界别与政府职能部门对口联系制度,推行委员履职“一人一档”,将履职情况与评优评先挂钩,全力保障协商成果的落实转化。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协商民主则是其重要实现形式。从实践层面看,我们认为推进新时代协商民主实践,必须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根本遵循,紧扣“广泛多层制度化”要求,在政治引领、平台建设、界别作用、制度保障、群众参与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协商民主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准协商民主“方向盘”。协商民主的根本保证是党的领导,必须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一是深化思想铸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通学习,引导委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健全领导体系。完善“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的“双联系”制度,在各级协商平台建立党组织联络机制,实现党的领导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化,确保协商民主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三是锚定履职方向。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确定协商议题,始终做到“党委想什么、政协就商什么,政府干什么、政协就帮什么,群众盼什么、政协就议什么”。
(二)完善平台体系,织密协商民主“连心网”。按照四中全会“建强用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要求,构建覆盖广泛、便捷高效的协商阵地体系。一是推动阵地提质。在实现三级阵地全覆盖基础上,注重“一室多用”,避免重复建设,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现有资源,打造融协商议事、社情民意收集、政策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平台。二是深化数字赋能。升级“政协云”平台,整合提案办理、社情民意、委员管理等功能模块,开发掌上协商小程序,实现协商议题在线征集、过程在线直播、成果在线反馈,让协商更便捷、更包容。三是打造特色品牌。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协商形式,培育“一镇一品、一室一特”的协商品牌,提升群众归属感和认同感,让协商民主更具标识度。
(三)深化界别赋能,激活协商民主“动力源”。界别是政协的鲜明特征,是整合协商资源、拓宽参与渠道的重要载体。一是优化界别设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合理调整界别组成,适当增加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代表人士比例,增强界别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二是创新“界别+”模式。推动界别与专委会、基层协商平台深度融合,开展界别联组讨论、联动调研、专项民主监督等活动,让界别优势转化为协商效能。坚持分类施策,党派团体界别突出组织化优势,民族宗教界别强化团结联谊,专业技术界别聚焦建言资政,鼓励“内行人说内行话、专业人议专业事”。三是强化保障支撑。建立界别履职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界别与政府职能部门对口联系、信息通报制度,为界别委员知情明政、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
(四)健全制度机制,拧紧协商民主“落实链”。制度化是协商民主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必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一是规范协商流程。制定统一的基层协商工作规则,对协商议题确定、主体遴选、程序开展、成果落实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协商活动“有计划、有主题、有组织、有成效”。二是强化成果转化。建立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由党委政府牵头推动落实,政协通过民主监督、调研视察、民主评议等方式跟踪问效,定期向委员和群众公示办理进度,对未达成共识的推动再调研、再协商。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将协商履职情况纳入委员考核评价体系,对优秀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协商成果进行表彰,发挥“政协委员同心基金”撬动作用,对基层协商事项给予精准支持,激发履职活力。
(五)拓宽参与渠道,凝聚协商民主“向心力”。协商民主的活力源于群众广泛参与,必须推动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向一线拓展。一是推动委员下沉。建立委员轮值、包片联系制度,定期走访联系界别群众,每月至少开展1次基层协商活动,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创新参与形式。坚持“不进会场进现场、不重形式重实效”,推广“墙根协商”“地头协商”等便捷形式,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协商服务,让群众方便参与、愿意参与。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协商民主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让更多群众了解政协协商、信任政协协商、支持政协协商,不断提高政协组织的影响力、亲和力、感召力。
推进新时代协商民主实践,是时代赋予人民政协的重大使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政协组织一定会持续深植协商民主根脉,不断提升协商民主质效,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