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
“双11”预售陆续开启
只需支付定金
便可提前预定商品
并享受立减 买赠等优惠福利
但在购物过程中
“烦心事”也接踵而至
交完定金后悔了,钱能退吗?
商品价格“明降暗升”咋维权?
一起来看内蒙古易非律师事务所律师何雨的专业解读!
Q: 消费者网购交完定金后悔了,钱能退吗?
A:一般来说,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交定金时,支付页面会有明确的协议,告知消费者定金支付规则。而定金属于一种法定的担保方式,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如果消费者交完定金后悔了,定金是不能退的;如果卖家收到定金后反悔,要双倍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定金。
当然,可以有其他一些操作来实现最终退款,比如合同约定正式合同成立后定金转为预付款的(即通常所说订金),那么在整个合同履行完毕,如已经收到卖家发货后,在规定退货时间内申请退货退款,此时先前支付的定金作为货款也应一并退回。
另外,卖家存在违约行为如拒绝发货,商品有质量问题,或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定金过高等情形下,可以退回全部或部分定金。
Q: 目前网购商品一定可以七日无理由退款吗?
A:不一定,要具体看商品种类和购买形式。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来自2013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的规定。一般来说,多数网购商品可以适用七日无理由退款,但依据该二十五条规定,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即4+1)。
所谓“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即: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
而 “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全国人大法工委编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释义》一书中提出,“对于网购而言,经营者通过设置专门的提示程序明确某件商品属于商品性质不宜退货,明示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后,消费者仍然点击购买的,即视为‘经消费者确认’。如果经营者仅是在网页上发布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声明,并未在消费者购买时作出‘一对一’的提示说明,即使消费者点击购买,也不构成本条规定的‘确认’。
另外,“海淘”,也就是海外购的商品适用消法25条在操作层面还存在争议。
Q:商品价格“明降暗升”如何维权?
A:个别商家在宣传中承诺商品为年度最低价,但实际上“明降暗升”。还有些消费者在购买后发现,商品原价比折扣价格更低。商家的这种“套路”,已涉嫌价格欺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向全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下发的《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中,明确要求要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欺诈行为。因此,消费者一旦发现“被坑”,可以向电商平台、消费者协会等举报,也可以通过提起诉讼、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高莺 王俊
审核 郜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