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42026年05月29日
我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查获并扣押两笔资金,因无法查明权属及所有人,现予以公告。具体如下:
一、侦办崔某某被诈骗案涉案资金明细
1.资金来源:侦办崔某某被诈骗案件扣押现金
2.涉及金额:人民币100000元
3.资金查获日期:2025年10月14日
4.现金交付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附近
5.现金交付时间:2025年10月12日
6.认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
二、侦办雷某某保险柜被盗案涉案资金明细
1.购物卡来源:侦办雷某某保险柜被盗案件扣押购物卡
2.涉及金额:三张益尚客购物卡,面值分别为:1399.38元、525元、307.46元,三张购物卡共计2231.84元
3.购物卡查获日期:2025年12月2日
4.购物卡被盗地点:伊金霍洛旗万佳裕园地下停车库
5.购物卡被盗时间:2025年11月24日凌晨
6.认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26日)
三、认领要求
请资金合法所有人或权利人,在期限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权属证明、相关法律文书等材料,到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申请认领。
四、处理规定
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或无法提供合法依据的,我局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依法将上述资金上缴国库。
联系单位: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崔某某被诈骗案联系人:马警官(18547700365)
雷某某保险柜被盗案联系人:孙警官(18204944614)
联系电话:0477-8960607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公安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