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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082026年04月29日

万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本人向来远,身份证号码42262319XXXXXX0059,已于2026年4月27日与何文友,身份证号码42262319XXXXXX3011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将向来远与贵公司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内06执9号之三执行裁定书中的债权壹佰万元整(¥100万元)向来远自愿转让给何文友。现告知贵公司自即日起,贵公司向何文友依法履行相关债务。

告知人:向来远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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