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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新政专题解答

版次:052026年04月02日

问1:我在呼和浩特有1套房子,能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和采暖费吗?

答:不可以。缴存人及配偶在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有自住住房的,才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和采暖费。

问2:拿着2024—2025年度的采暖费发票能取公积金吗?

答:不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采暖费,以1年内的采暖费发票金额为准,也就是可以提取2025—2026年度及后续年度的采暖费,以前的提取不了。

问3:我在康巴什有1套房子,想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和采暖费,钱能一次性、同时到账吗?

答:不能。虽然同1套房屋,1年内的物业费和采暖费均可提取,但不能一次性、同时到账。必须先提取其中一项费用,等资金到账后,才可以办理另外一项费用的提取。因为同一个人必须在上一笔业务办结后,才可办理下一笔业务,所以钱不能一次性、同时到账。

问4:我在东胜有2套房子,都是我的名字,我和媳妇都有公积金,可以同时提取2套房子的物业费吗?

答:可以。提取物业费和采暖费,提取人范围为本人及配偶,所以,无论房子是夫妻双方谁的名字,均可提取。若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则每人可携带1套房屋手续进行物业费的提取;若携带2套房子的手续只提取一方的公积金,那么必须先提取其中1套房子的物业费,等资金到账后,才可以提取另外1套房子的物业费。因为同一个人必须在上一笔业务办结后,才可办理下一笔业务。

问5:新政策出台,是不是有公积金贷款也能提取物业费、采暖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契税?

答:不可以。有公积金贷款,法院查封、冻结等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6:我2020年3月在康巴什买了1套房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2022年5月交的,现在还能取公积金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吗?

答:可以。现在可凭5年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票据提取公积金,且可同时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即可。

问7:我2023年7月在东胜买了1套二手房,当时买完房子已经提取过一次公积金,也没进行公积金贷款,也没给别人担保过公积金,现在还能提取吗?

答:可以。新政策不再区分房屋层数及类型,统一将提取有效期延长至购房后5年内,并可凭购房手续多次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问8:我2026年1月在伊金霍洛旗买了1套房,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东胜还有1套房是2022年8月买的,想请问新政策下,东胜那套房子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支持。虽然东胜那套房屋,符合贷款申请有效期延长为购房后5年这一新政策,但是,同一个家庭,同时只能有一笔公积金贷款,想再次进行公积金贷款,必须结清上一笔公积金贷款才可以。

问9:我2022年5月在康巴什买房,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在2025年12月结清了该笔贷款,我现在还能用这套房屋贷款吗?

答:不能。虽然该套房屋贷款申请有效期还在5年内,但该套房屋已经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就不能再次用该房屋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问10:我以前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是等额本息,现在想换成等额本金,办理更改业务的时候,以前的担保人需要去吗?

答:需要。以前的担保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并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同时到柜台,因为要重新签订相关协议等。

问11:我每月还4000元公积金贷款,我和媳妇每月交的公积金加起来有3000元,那我在银行卡每月准备1000元就可以正常还款了吗?

答:在你公积金贷款还款日,公积金账户在各保留100元的前提下,夫妻双方账户余额加起来有3000元的话,那么剩余1000元就从你的预留银行卡里扣除。

温馨提示:新政策优化了按月对冲扣款模式,实行“差额扣款”,每月还款额先扣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部分再从还款银行卡扣除,无需在卡里留存整月月供资金。

(转自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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