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82026年02月10日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梁宇航同志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公司规章制度,且连续旷工在15日以上,我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无法联系到本人及同住成年亲属且没有详细通讯地址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无法送达。为了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限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司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视为本人自动离职处理。具体信息如下:
姓名:梁宇航,身份证号:37098220021226XXXX,家庭住址:山东省新泰市汶南镇南岙阳村长安路XXXX。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源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