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雅拉图
版次:052025年08月28日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局党组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扎实执行各项工作部署,依法推进生态环境工作法治建设,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现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法治责任
一是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担当。二是持续落实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研究部署法治工作任务,确保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二、坚持高站位学法,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习、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二是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制定《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法治观念。三是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全员学法。2024年组织局领导干部集中学法5次,并组织参加生态环境部、厅、市局组织的各个法律法规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强化法治思维,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扎实有效推进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件,其中纠错案件3件,办理行政诉讼18件,全部胜诉。二是科学推进立法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修订《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三是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会同市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人民政府开展了五批次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线索筛查,筛查出可能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要求的案件线索上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部门官网及时发布工作动态、行政处罚、环评审批、部门权责清单等各类重点信息。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论证、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专业把关作用。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做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雷霆斩污”百日攻坚、“两打”行动、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地下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打击第三方环保机构弄虚作假等各类专项行动,2024年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71件,处罚金额共计2091.897万元,办理适用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件。三是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创新性开展生态环境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鼓励支持失信主体重塑信用,大力开展非现场监管,全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全力化解环境信访纠纷,圆满完成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25批次278件信访问题的核查办理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常态化工作要求,安排处级领导干部接访64人次,带案下访4人次,案件办结率100%。
五、坚持全面普法,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按年度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在市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3批次,共计19例典型案例(2022年8个,2023年5个,2024年6个),案例涉及优化营商环境轻微免罚、打击危险废物、逃避监管方式、非现场监管、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类型,其中7例被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采纳为全区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二是制作普法宣传材料。制定《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册》,以“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重点,将8个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和20部相关法律法规有机融合,以思维导图的形式展现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工作,累计向辖区内重点企业发放500余份。三是开展多轮次普法宣传活动。采取多举措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普法培训、送法入企,帮助企业扫除法规政策“盲区”,组织召开专题座谈培训,讲授大气、水、土壤、噪声、固危废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常识、企业环保合规及风险防范、企业环保社会责任、行业污染治理对策等内容,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服务企业能力水平,促进企业自觉守法,为绿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四是积极谋划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世界地球日等重要节点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法治素养。
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等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重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推进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业务培训,积极参与法院旁听庭审活动,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水平。建立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流程规定,提高程序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行为。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程指导并参与出庭应诉和复议听证,推动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二是按照法治工作需要,定期开展更全面、更系统、更多样化的法治培训,进一步提高局系统干部法律素养。鼓励干部特别是执法人员积极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和培训,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