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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塔然高勒矿区塔然高勒矿井及选煤厂(1000万吨/年) 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二次公告

版次:082025年07月10日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进行本次公众参与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然高勒矿井及选煤厂

2.建设单位: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变更)

4.总投资:988017.78万

5.建设地点:井田范围行政区隶属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达拉特旗及东胜区,工业场地位于杭锦旗独贵塔拉镇

6.建设规模及内容:矿井规模1000万吨/年(其中常规产能800万吨/年、储备产能200万吨/年),配套同等规模选煤厂

二、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公众参与接待地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杭锦大街

接待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吴工

电话:0477-3872061

邮箱:20048284@chnenergy.com.cn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

联系人:彭工

电话:010-82276556

邮箱:pengxixi06@126.com

三、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公开报告书全文,公众可从百度网盘自行获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dnU3JXXHmF4DXBYLAGGJw(提取码:wexk)。

如需查看纸质版报告书可到公众参与接待地址查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群众可以就项目的环境问题、环保措施和对项目建设的态度等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可通过填写下方链接的公众意见表提出意见,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电话和传真等形式反馈给我们。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井田范围内及周边村镇的居民和利益相关群体。

2.公众意见表的获取和提交方式: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网页附件下载或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5日,为期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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