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32025年06月29日
(上接第二版)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7X3NM2025061800082021年,准格尔旗卓正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张家圪堵村阳畔社进行煤炭开采过程中,破坏了村民祖坟,墓地周边林木被砍伐。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投诉人反映的准格尔旗卓正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卓正煤矿),位于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张家圪堵村,井田面积8.8590平方公里,生产能力60万吨/年,企业相关证照齐全,为正常生产的露天煤矿。反映的“祖坟”位于卓正煤矿露天开采项目二期临时用地范围内。
2018年至2021年,卓正煤矿根据露天开采项目二期开采计划,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对张家圪堵村阳畔社所有人员及土地完成了安置补偿工作,共计安置63户221人,补偿土地3829.66亩。投诉人已就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领取了安置补偿款,卓正煤矿与当事人就祖坟搬迁未达成补偿协议,当事人未搬迁祖坟。
2019年至2021年,卓正煤矿露天开采项目(二期)取得林地批复3088.305亩、草地批复951.993亩及临时用地批复2242.44亩(其中:旱地120.039亩、林地89.1675亩、灌木林地60.5865亩、天然牧草地1860.4935亩、农村道路22.509亩、村庄25.6485亩、采矿用地46.2285亩、国有公路用地17.7675亩)。2023年1月至2024年8月,卓正煤矿依据既定开采规划,对投诉人祖坟周边区域有序开展开采作业,未对祖坟及周边5.6016亩的天然牧草地进行开采。2024年9月至今,卓正煤矿对露天开采二期项目实施复垦作业,因投诉人要求对祖坟周边区域进行修缮维护,该矿在复垦期间,对祖坟周边的部分天然牧草地进行覆土修复,并恢复植被,覆土修复面积4.3791亩。2025年6月20日,经现场核查,祖坟中心位置及周边1.2225亩的土地未扰动,祖坟未被破坏,该矿复垦边坡距祖坟最近距离22米,其他区域为卓正煤矿开采完毕后的复垦区。
部分
属实
加强巡查,严防企业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责成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严防企业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已办结无8X3NM202506180015鄂尔多斯市东联集团在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墙外乱倒固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废物;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污水处理厂乱排未达标未处理的污水;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乱倒医疗废物,乱排废水,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鄂尔多斯市东联集团在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墙外乱倒固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废物”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反映人反映“鄂尔多斯市东联集团”,实为“内蒙古东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联公司)。经与东联公司、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原村社周边居民调查取证,并进行现场核查,东联公司在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附近的景帝园住宅小区项目已于2011年停工至今,停工前将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倾倒至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墙外;2022年4月至2025年6月,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施工期间将产生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至该区域,目前正在清理。对该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及处置量进行核查,该医院《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齐全,2023年6月1日前由鄂尔多斯市馨蕊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拉运至馨蕊医疗废物处置厂区,2023年6月1日后由鄂尔多斯市仲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拉运至仲安医疗废物处置厂区,均进行了专业化、无害化处置,不存在医疗废物短缺、遗失乱倾倒的情况。现场核查发现,周边居民存在向该区域私自倾倒生活垃圾的情况。
2.关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污水处理厂乱排未达标未处理的污水”问题不属实。
经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污水处理厂”应为位于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附近的“东胜区北郊水质净化厂”。经现场核查,东胜区北郊水质净化厂于2009年建成投用,环保手续齐全,主要采用“卡鲁赛尔氧化沟+二沉池以及AAO+MBR膜”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8万吨/天,于2023年1月取得东胜区北郊水质净化厂变更中水排放方式的环保手续,于2023年2月批准设置入河排污口1处,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获批中水排放量为663.94万吨/年,2024年实际排放572.27万吨,出水口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标准,排放至哈什拉川。经2025年6月19日实地查验,东胜区北郊水质净化厂厂区工艺设备运行正常,经调取近三年在线监测数据,出水水质符合上述排放标准。
3.关于“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乱倒医疗废物,乱排废水,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
经查,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具备相关资质的鄂尔多斯市馨蕊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处置2023年6月1日前该医院医疗废物)、鄂尔多斯市仲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负责处置2023年6月1日以来该医院医疗废物,以下简称仲安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经调取2024年1月以来该医院《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废物产生量约185千克/日,由鄂尔多斯市仲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拉运,截至2025年5月31日,共处置医疗垃圾约77209.3千克。经现场核查,该医院《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齐全,数据比对一致,未发现乱倒医疗废物行为。经查,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已于2021年1月20日取得《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关于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已于2024年3月1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全部收集至自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出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传染病、结核病等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限值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胜区北郊水质净化厂,未发现该医院偷排废水行为。同时,该医院已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鄂尔多斯市绿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A级标准,并已提交东胜区市政事业服务中心,待发放排水许可证。
部分
属实
清运现存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改善周边环境质量。 1.东胜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限期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至具备处置条件的东胜区北郊建筑垃圾消纳场、东胜区乌素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并恢复土地原貌。
2.东胜区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摸排该区域生活垃圾处置需求,根据需求增设生活垃圾倾倒点位,切实防范乱倒垃圾现象反弹。
3.东胜区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垃圾堆放隐患点位的排查和监管,并制作禁止倾倒告示牌,对居住村民进行提醒劝告,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4.东胜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督促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加快办理排水许可证,预计于2025年7月10日前办理完成。
未办结东胜区民族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李某某、副院长徐某某进行约谈。9X3NM202506180028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德隆矿业乌兰煤矿生产设施长期侵占河道,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明知德隆矿业采矿权与乌兰木伦河道存在重叠情况下仍为其延续采矿许可证。该公司2025年12月底难以完成2022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首采坑积水处置和南采坑306万立方米回填的任务。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德隆矿业乌兰煤矿生产设施长期侵占河道”问题属实。
经核查,该问题实为2022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问题“伊金霍洛旗德隆矿业有限公司乌兰煤矿等企业的生产设施侵占河道数百亩”,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拆除了临建4000平方米,清理护堤土石方约201万立方米,河道范围内生产设施全部清理完毕。
2.关于“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明知德隆矿业采矿权与乌兰木伦河道存在重叠情况下仍为其延续采矿许可证”问题属实。
经核查,该问题实为2022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问题“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在明知德隆矿业一宗矿权与乌兰木伦河道存在重叠情况下,不仅未及时实施矿权避让退出,仍于2020年11月为其延续采矿许可证”。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部门依据水利部门提供的河道管理范围,调整了德隆煤矿采矿许可证矿业权范围,将德隆煤矿矿业权与乌兰木伦河道重叠范围予以剔除,解决了矿业权与河道重叠问题。该问题已于2024年8月完成整改。目前该矿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1月,矿权区范围与河道不再重叠。
3.关于“该公司2025年12月底难以完成2022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首采坑积水处置”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该问题实为2022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问题“鄂尔多斯市乌兰木伦河下游河道被企业矿井水池排土排矸场长期违规侵占”。按照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批复的整改方案中妥善处置首采坑积水和《整改方案》要求(2025年12月底完成首采坑积水处置)。一是德隆煤矿已将首采坑内积水作为非常规水源,向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提供生产用水,2022年至今已累计供水16700048立方米。二是2024年8月,德隆煤矿安装了处理能力2000立方米/日的除氟净化撬装站,对首采坑内积水进行除氟净化处理,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对首采坑内积水水质进行检测,截至目前已累计除氟净化首采坑内积水558480立方米,水质明显得到改善。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为不造成次生污染,未对首采坑内积水进行外排。三是持续对首采坑进行回填整改。该项任务要求2026年底完成,截至目前,已回填土石方380万立方米。该项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
4.关于“该公司2025年12月底难以完成2022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南采坑306万立方米回填的任务”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德隆煤矿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累计对南采坑回填土方量约1729.3万立方米,已于2024年7月20日完成了南采坑回填整改任务,比规定时限提前17个月完成了问题整改。2024年11月21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出具了《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河德隆矿业乌兰煤矿北采坑及南采坑整改措施核验意见的通知》,此项整改任务通过了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的整改核验。
部分
属实
整治德隆矿业乌兰煤矿侵占河道问题。 1.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拆除了临建4000平方米,清理护堤土石方约201万立方米,河道范围内生产设施全部清理完毕。
2.现德隆煤矿已办理采矿许可证缩小矿区范围,缩小后的矿业权不再与乌兰木伦河河道重叠,已完成整改。
3.按照《整改方案》中关于“妥善处置首采坑积水”要求,德隆煤矿将矿坑积水作为非常规水源,向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提供生产用水,并于2024年8月安装了日处理能力2000立方米的除氟设备撬装站,对坑内积水进行除氟净化处理,同时持续开展回填,按序时进度推进该问题整改。
4.德隆煤矿已于2024年7月20日完成了南采坑回填整改,比规定时限提前17个月完成了整改任务,并通过了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的整改核验。
阶段性办结无10X3NM202506180029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朱开沟村三社,内蒙古汇能富民煤矿自2010年起,以灭火的名义进行露天开采,非法占用农用地,而且用煤矸石回填土地,造成土壤污染。鄂环审字〔2023〕236号批复把东面因挖明煤留下的采坑、西面是自然留存的高坡丘陵的西高东低地势写成‘东高西低’,量身定制给富民煤矿做了个用煤矸石回填采坑的‘护身符’。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朱开沟村三社,内蒙古汇能富民煤矿自2010年起,以灭火的名义进行露天开采,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内蒙古汇能富民煤矿”系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富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民煤矿),位于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忽吉图村和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朱日根沟村,该项目2006年由原伊旗裕民煤矿、炉场圪旦煤矿、伊旗利戎富强煤矿三个矿山整合而成,行政隶属于准格尔旗。生产规模180万吨/年,手续齐全,为正常生产的井工煤矿。原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分别于2008年9月1日和2009年4月24日同意富民煤矿采用露天剥离方式对井田内新增火区实施专项灭火工程,共批复治理面积130.52公顷。该火区治理工程位于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朱日根沟村三社,治理工程范围内涉及林地于2009年至2012年全部批复。2010年5月4日审批临时用地32.4520公顷。目前,103.5446公顷已通过复垦验收,剩余未动工,灭火工程作业范围内均已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不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情况。
2.关于“富民煤矿用煤矸石回填土地,造成土壤污染”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富民煤矿选煤厂于2016年9月投运,洗选矸石按照环评批复拉运至位于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朱日根沟村三社的临时排矸场。2024年5月编制的《富民煤矿临时排矸场封场环境保护风险评估报告》中监测结果,“矸石场2处检测点位土壤检测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标准限值要求”。2023年5月份至2023年10月份富民煤矿按产能核增项目环评要求,将洗选矸石运往汇能公沟煤矿露天采坑进行回填。2023年10月份,该煤矿实施了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将洗选矸石全部运往位于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朱日根沟村的四号火灾治理区遗留尾坑回填。该项目设计煤矸石回填量约79.82万立方米,占地17.9001公顷,经套合2023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包括灌木林地0.1679公顷、采矿用地0.1368公顷、其他草地17.5952公顷,农村道路0.0002公顷。套合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2018年变更数据包括天然牧草地0.4913公顷、采矿用地1.1756公顷、其他草地16.2332公顷。2023年10月24日至2025年5月底,项目已累计回填矸石182038.5吨,项目回填时严格落实了环评要求的分层充填、分层覆土的方式。作业过程中为有效抑制扬尘,配备1台雾炮车对装卸过程进行洒水抑尘,同时配备2台洒水车对运输道路和工作面定期进行洒水抑尘。该项目环评要求对土壤按年进行检测,经调阅2024年至今的6份土壤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2类用地标准限值要求。
3.关于“鄂环审字〔2023〕236号批复把东面因挖明煤留下的采坑、西面是自然留存的高坡丘陵的西高东低地势写成“东高西低”,量身定制给富民煤矿做了个用煤矸石回填采坑的“护身符”问题不属实。
在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进行技术评审过程中,经现场踏勘,富民煤矿四号火灾治理区遗留尾坑治理前坑顶部自然地势为东高西低,东侧最高1407米,西侧最低1368米。根据《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富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及《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富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综合治理项目生态修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项目治理完成后最终形成一个东侧标高为1388米、西侧标高为1368米的缓坡。东向西地面坡度不大于1%。
部分
属实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要求相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加强对富民煤矿的监管,确保富民煤矿规范运行。监督企业认真落实环评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要求频次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工作面达到设计高度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已办结无11X3NM202506180043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图胡岱嘎查北侧1.5公里处(混凝土园区东南侧)20亩草牧场内堆存倾倒有煤矸石。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该问题反映的“图克镇图胡岱嘎查北侧1.5公里处20亩草牧场内堆存倾倒有煤矸石”实为乌审旗图呼勒岱商贸有限公司2020年至2022年实施的图呼勒岱嘎查取土场土地复垦建设项目。该项目复垦区位于图克镇图呼勒岱嘎查(混凝土园区东南侧),共涉及3处废弃取土坑,总占地面积308.62亩,其中1号历史遗留取土坑总面积22.65亩,户主为占某某;2号历史遗留取土坑总面积26.95亩,户主分别为布某某(23.65亩)、莫某某(0.29亩)、嘎查集体(3.01亩);3号历史遗留取土坑259.02亩,户主分别为青某某(167.96亩)、布某某(82.37亩)、占某某(8.69亩)。后乌审旗图呼勒岱商贸有限公司与图呼勒岱嘎查以及上述取土场权属人签订《取土场复垦填埋合同》和《补偿协议书》同意进行复垦治理,在2020年取得《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图呼勒岱嘎查取土场土地复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以及《乌审旗水利局关于图呼勒岱商贸有限公司图呼勒岱嘎查取土场土地复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等相关审批手续后,利用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葫芦素煤矿和门克庆煤矿所产生的煤矸石进行充填、平整、覆土,并在复垦改造后的土地进行绿化治理,存在违法占用草原行为,具体亩数正在调查中。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1年6月完成土地复垦并种植饲草料、实施绿化,2022年2月24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2年8月编制土地复垦验收调查报告。
投诉人反映的“20亩草牧场内堆存倾倒有煤矸石”地块位于上述3处取土坑之中,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项目施工期间使用煤矸石对3个取土坑进行回填,期间场外无煤矸石堆存行为。目前该复垦项目已完工,现场植被长势良好。复垦项目植被恢复管护期为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乌审旗图呼勒岱商贸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申请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部分
属实
督促建设单位后续开展定期巡查、植被养护及土壤监测,保障复垦成效。 1.对乌审旗图呼勒岱商贸有限公司的图呼勒岱嘎查取土场土地复垦建设项目占用草原行为,进行依法依规查处,查处到位后督促其进行植被恢复。
2.督促乌审旗图呼勒岱商贸有限公司强化土地复垦后期养护管理。建立植被生长动态监测机制,在植被退化周期对相关地块开展补植工作,持续提升植被覆盖度与生态系统稳定性,构建土地复垦长效管护机制。
3.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农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图克镇等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
阶段性办结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