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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082025年06月25日

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依法履职尽责,持续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立法、监督等工作,助力建设自然生态之美、人居环境之美交相辉映的美丽家园。

立法助力,持续擦亮生态底色。自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中,有9部事关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条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市人大常委会突出地方特色,精细立法,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基石。

监督发力,用心守护绿水青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离不开监督跟踪发力。通过采取检查和委托自查的方式,市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开展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法等多项执法检查。突出问题导向,直奔现场检查,实地检查30余个点位,带着问题听汇报,座谈交流只为提出解决方案。特别是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严格对照法律条文,把握执法检查重点,探索形成前期暗查、随机抽查、专家协查、问卷调查“四查合一”机制,执法检查步入提质提效新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审议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交办市政府4份“审议意见+问题清单”。

从高标准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到直奔一线开展实地检查;从动真碰硬先期暗访,到充分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从一针见血发现问题,到抓住不放跟踪问效,将整改落实贯穿于执法检查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提出整改要求;对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完成期限,做到全链条执法检查,促进法定职责全面落实。

党委决策,政府实施,人大监督。今年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调研组赴东胜区、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对我市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4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0天,6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全部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国家考核的21个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质(除本底值外)达标率为100%,全市无黑臭水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在100%。

连续多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聚焦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围绕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开展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监督工作的突出位置,奔着问题去、追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打好监督“组合拳”,助力鄂尔多斯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生态环境更加优美。

代表聚力,共谱绿色发展蓝图。保护鄂尔多斯的山山水水,人大代表从未缺席。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城建环境类建议63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多个方面,充分体现出我市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热情和为民服务的责任担当。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强效监督下和市人大代表助力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压紧压实环保责任,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关于2023年度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中,我市考核结果排名全自治区第一。在2023 年度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考核中,我市获得“三城区”第一名,蒙西工业园区、棋盘井工业园区分别获“六园区”考核第一名和第二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特色工作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助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背后,是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担当作为,是用心用情解决与民心相通、民生相连热点难点的不懈努力,也是全市人大代表在履职尽责中走过的坚实足迹。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紧盯群众关心的难点堵点,回应人民群众在生态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行人大监督之力不断推动解决。

(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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