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82025年06月17日
鄂尔多斯市万恒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曾在2020年1月-9月期间委托贺志义及内蒙古东俊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化解万恒元公司的债务。后我公司发现,贺志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私自使用我公司资产处理个人债务情形,现我公司郑重通知,凡通过贺志义而取得我公司出具的认购书及收据,且之前未与我公司存在确定债权债务关系的个人或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速与我公司取得联系并提交相关凭证核实。如未在上述期限内与我公司联系的,视为自行解除,我公司将在以后不与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联系人:王银 电话:15714876396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万恒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