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批)
版次:022025年06月16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D3NM202506050011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黄天棉图村福源石油加油站北侧,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在运输煤矸石、盐泥过程中,异味扰民,振动造成沿途居民房屋开裂。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投诉人反映的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为合法正常生产的井工煤矿,证照齐全。2008年开始生产,生产过程中有煤矸石、煤泥产生,不产生盐泥。宏测煤矿的煤矸石、煤泥运输过程中车辆均进行了苫盖,煤矸石和煤泥均为水洗煤炭所产生,无高温、自燃现象。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异味问题。
关于“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在运输煤矸石、盐泥过程中,振动造成沿途居民房屋开裂”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宏测煤矿工业广场南外边界为一条东西向通村公路,路南紧邻建有绿力食品加工厂(2017年建设)、福源加油站(2008年建设)、准格尔召镇动物防疫检疫站(2008年建设)三家单位,宏测煤矿运输车辆和原西蒙肥业公司运输车辆、社会车辆等均从上述通村公路通行,该公路路面存在破损现象,车辆通过时易发生振动。现场踏勘发现,绿力食品加工厂后墙存在少量龟裂现象,其余两家单位后墙无裂痕。准格尔旗交通局委托具备道路振动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测,机构现场踏勘后发现,该乡村道路的车流量远低于100辆/小时,不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交通干线每小时车流量大于100辆的监测要求,故无法开展监测。
部分
属实
尽快完成厂房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处置。加强道路养护。 1.组织对开裂厂房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处置。
2.加强道路养护,降低车辆因颠簸产生的振动。
阶段性办结无2D3NM202506050014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大石砭村李某某将石砭村八社退耕还林地开垦为200多亩地。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投诉人反映开荒行为属实,200余亩面积不属实。
该件与第六批D3NM202506020001编号群众环境信访件反映的事项实为同一事项,但增加了“退耕还林”内容。2025年6月6日,组织相关部门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并与退耕还林档案数据比对,该地块历年来未实施过退耕还林项目。现场核实,反映人所指地块位于大石砭村八社,实为村民李某承包经营土地,现场核查耕种面积240.08亩。套合历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该地块2009年至2018年耕地面积91.67亩,2018—2019年新增耕地面积131.76亩,2019—2021年新增耕地面积9.64亩,2021—2023年新增耕地面积7.01亩,累计新增耕地148.41亩。现有耕地面积240.08亩中,包括2009年前原有耕地91.67亩、农村道路1.7亩、设施农用地0.25亩、村庄用地4.32亩、2018年至今开垦的林地38.55亩、2018年至今开垦的草地103.59亩,累计开垦142.14亩。其中,129.17亩已划入基本农田、14.92亩已恢复植被地块。
部分
属实
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1.乌审旗农牧综合执法大队对涉嫌违法的地块开展立案调查,后续依法依规办理。
2.截至2025年6月5日,违法行为人已按期恢复植被要求,在毁林区域种植樟子松,无定河镇人民政府已落实围栏、界桩等措施,并按照林地进行管理。案件办理已完成初步调查,已委托第三方正在开展司法鉴定。对未划入基本农田或耕保红线的14.92亩地块栽植樟子松并完成植被恢复,按照林地进行管理。对其已划入基本农田的220.84亩地块查处到位。
阶段性办结无3D3NM202506050019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南园街道民政小区后西南角的旱厕异味影响周边远明苑小区住户。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属实。
投诉人反映旱厕位于白塔街道蒙达社区民政小区内西南拐角,民政小区共1栋楼6个单元30户,目前有住户27户,该处旱厕距离民政小区居民楼约25米,距离西侧远明苑小区东墙约1.5米,距离远明苑小区13#楼约5米。该处旱厕属于1998年民政小区建成时配套设施,供周边居民使用。近年该小区周边500米范围内新建了环保公厕3座,该旱厕已闲置。2025年5月,为解决小区居民电动车充电难题,街道社区组织居民协商拆除旱厕改造为便民充电车棚,5月21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决定于6月7日动工建设。
属实拆除民政小区的旱厕,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1.6月6日已将旱厕拆除。
2.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已办结无4D3NM202506050021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霍沙图村五社,2011年镇政府征用了五社7000多亩的田地、林地、草牧场,承包给了一家企业(名称不详),该企业于2024年4月将承包区域内的150亩防护林全部毁坏,并开垦种植了土豆。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霍沙图村五社实际为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哈沙图村五社。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2011年,为建设完善东、西红海子湿地公园配套设施,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决定对哈沙图村五社进行整社收储,实施西红海子环湖路项目。后因经济下行等因素,收储工作暂缓。2017年,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重新启动收储工作。2019年7月,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与哈沙图村委会签订土地征收协议,约定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依法永久征收哈沙图村五社土地,总面积6089.86亩(根据征收协议,地类包括水浇地3041.74亩、一等旱耕地436亩、二等旱耕地478亩、下湿地72.14亩、林地2061.98亩)。2024年,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利用已收储的土地,引进内蒙古雍贵九丰农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在哈沙图村发展农文旅融合项目。2024年7月该公司在哈沙图村五社地块内种植荞麦,土地总面积约157.9亩。经调取历年国土影像,并走访农牧民及村干部,该地块原为农牧民持有的合法耕地,2011年以前处于耕种状态,2012—2021年撂荒,2022年部分耕种,2023年撂荒,2024年全部耕种。经套合2011年伊金霍洛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数据,该地块为非林业用地。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该地块地类为村庄用地0.9亩、旱地157亩。根据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该地块地类为灌木林地32.6亩、旱地99.8亩、农村道路0.3亩、农村宅基地1.1亩、其他草地23.2亩、天然牧草地0.9亩。按照管理要求,三调为林地和草地,实际属于在农民依法承包经营的耕地上种树、种草的,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恢复为耕地,林草主管部门无需办理林地、草原审核审批手续,不纳入林业和草原监督执法范围。因此,不存在投诉人所反映的“150亩防护林全部毁坏,并开垦种植了土豆”的情况。
部分
属实
加强巡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开垦行为。加强宣传沟通。 1.持续加大林草定期巡查,充分利用“人防+技防”监管手段,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开垦行为。
2.强化基层重大事项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已办结无5X3NM202506050002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德日素嘎查的德日素庄园被当地政府断水断电,强制关停,致使200多万株树木中90%枯竭死亡,风沙灾害频发,周边草场沙化。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1.“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德日素嘎查的德日素庄园被当地政府断水断电,强制关停”问题部分属实。因润古饮品、森和农牧业项目位于内蒙古都斯图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旭和畜牧项目位于内蒙古都斯图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原鄂托克旗林业局于2018年5月对润古饮品、旭和畜牧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按照要求对企业进行了断水断电,2018年6月7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告,对森和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矿泉水详查探矿权予以公告注销。属于依法关停。
2.“致使200多万株树木中90%枯竭死亡”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庄园共流转草牧场面积2366亩。通过林草部门和属地苏木镇实地逐片观测、无人机高清航拍核验,实际有树木面积196.375亩(含2019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数据林地面积135.04亩、道路两侧及零星生长树木)、建筑物及硬化面积114.278亩、其余为天然牧草地。按1米×1米规格测算,实有树木面积最多可种植树木131044株(实际树木数量以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资产清算结果为准,评估仍在进行中)。周边植被及树木整体长势良好,未发现树木大面积枯竭死亡痕迹,只见因管护不到位导致的少量死树。
3.“风沙灾害频发,周边草场沙化”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并调取气象部门在该区域历年风沙天气监测数据,结合卫星遥感技术等形成的草场沙化监测成果来看,该区域2019年—2024年风沙灾害平均发生频率为:3-5月大风平均频率14%、沙尘频率7%;近30年均值为:3—5月大风平均频率12%、沙尘频率为14%,大风频率和沙尘频率变化分别为基本持平和低于近30年平均水平,且未发现斑点状裸地等初期沙化特征,周边草原植被长势良好。
部分
属实
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加强巡查力度。做好技术帮扶工作。 1.积极与德日素庄园保持沟通,加快推进协商解决。
2.持续加强周边草原、林地生态环境质量巡查力度。
阶段性办结无6X3NM202506050007 1.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的神伊煤矿在2010年初征用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六社林地、草牧场、耕地共计2600亩,开采煤矿,严重破坏生态,至今未恢复。
2.2020年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佰辰煤炭有限公司征用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六社林地178.15亩,破坏了林地,且合同期满后未达到复垦标准。
3.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的神东柳塔煤矿采煤至土地塌陷、道路毁坏、植被死亡。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投诉人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1.关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的神伊煤矿在2010年初征用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六社林地、草牧场、耕地共计2600亩,开采煤矿,严重破坏生态,至今未恢复”的问题。该问题属实。经查,投诉人反映的“神伊煤矿”系鄂尔多斯市神伊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六社,属露天开采项目。2010年,鄂尔多斯市神伊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与乌兰木伦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小柳塔矿露天开采项目征用乌兰木伦六社土地及搬迁安置补偿协议》,该项目征用村集体土地总面积2687.65亩,实际开采区占地面积819.84亩,外排土场占地面积928.9亩,开采区及外排土场占用地块均已取得征占用林草地手续,剩余938.91亩未开采未动工,为原始地貌。按照《鄂尔多斯市神伊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神伊煤矿有序进行复垦并同步申请验收。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复垦并验收还地1159.3亩。开采区内180.34亩已批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剩余409.05亩已批临时用地,正在有序复垦治理中。
2.关于“2020年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佰辰煤炭有限公司征用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六社林地178.15亩,破坏了林地,且合同期满后未达到复垦标准”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2019年11月13日,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佰辰煤炭有限公司,在伊金霍洛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备案伊金霍洛旗重点采煤沉陷区水管网工程项目。2020年5月8日,佰辰煤炭公司与乌兰木伦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用地协议》,约定临时征用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六社土地178.15亩,其中林地120.933亩(防护林林地86.025亩、未成林造林地0.9亩、宜林地24.225亩、无立木林地9.783亩),土地使用期限2年。
2020年9月4日,该项目取得《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伊金霍洛旗重点采煤沉陷区水管网工程项目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的决定》,审批手续齐备,2021年3月开始施工,10月底完工。2022年5月,佰辰煤炭公司委托鄂尔多斯市巨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临时占用的林地进行植被恢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复垦后的土地应当经过三年的养护期,以确保植被能够稳定生长。目前,养护期即将到期,佰辰煤炭有限公司正在申请第三方审查验收,预计10月31日前完成验收。
3.关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的神东柳塔煤矿采煤至土地塌陷、道路毁坏、植被死亡”的问题部分属实。
神东柳塔煤矿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证照齐全,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煤矿已对井田范围内乌兰木伦村六社整体搬迁,实施土地补偿,该区域目前无农牧民生产生活。
经查,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六社境内的神东柳塔煤矿22105综采工作面(开采周期为2022年10月—2023年5月,开采范围全部在乌兰木伦村六社境内)上方部分区域出现塌陷,道路存在裂缝、坑槽、拥包等路面病害。按照煤矿开采方案,土地塌陷、路面塌陷属于煤矿开采采空塌陷和沉陷正常现象。同时,神东柳塔煤矿22105工作面上的植被确有极个别树木因天气干旱、栽种距离密集等原因出现枯黄,其余大部分长势良好。
部分
属实
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局加强对该露天煤矿复垦进度的跟进监督,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土地、道路沉陷、植被毁坏问题。佰辰煤炭有限公司持续加强植被管理与养护,提高生态恢复效果和植被成活率,达到复垦标准。 1.伊金霍洛旗已督促神伊煤矿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神伊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加快回填复垦进度,在2026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回填复垦。
2.伊金霍洛旗已督促佰辰煤炭公司对临时占用的林地完成植被恢复,并在10月31日前完成验收。
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已督促神东柳塔煤矿对塌陷裂缝及时进行填埋治理,对枯黄树木进行补栽补种,预计7月15日前完成。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已要求伊金霍洛旗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6月17日完成对破损道路的修复。
阶段性办结无7X3NM202506050010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大柳塔村边家壕社三星煤矿采矿期间震动造成土地塌陷。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投诉人反映的内容属实。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三星煤矿实为鄂尔多斯市庚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星煤矿(下称三星煤矿),证照齐全,属正常生产井工矿。投诉人反映的塌陷地块位于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大柳塔村边家壕社三星煤矿的4305综采工作面上方。2023年4月,三星煤矿已按照《伊金霍洛旗矿区移民安置补偿办法》对该采区范围内的农牧民进行了搬迁安置,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建筑物进行了一次性补偿,目前该区域无农牧民生产生活。
经核实,2025年5月11日,该煤矿对4305综采工作面进行初采,5月12日进行强制放顶,6月1日顶板初次来压,6月3日地面出现裂隙及下沉,下沉面积约1.44万平方米,下沉量约0.3米。按照《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鄂尔多斯市庚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星煤矿新建西回风立井项目初步设计(修改)的批复》(鄂能局审批发〔2024〕73号),确定矿井各煤层均采用长壁式采煤方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全部垮落法会出现采空塌陷,主要以大面积整体下沉和局部地段地裂缝形式出现。因此,投诉人反映的土地塌陷属于井工煤矿地下开采正常沉陷。
属实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星煤矿常态化采取“每日巡查+当日整改”的方式,对地面裂缝进行及时填埋治理。针对煤矿开采过程中出现的地面沉陷、裂缝等塌陷区域,现三星煤矿已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裂缝进行填埋,对地块进行补林补植,并设立警示牌,同时派专人定期巡查,严防因煤矿采空塌陷和沉陷引发其他问题。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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