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82025年06月05日
我公司所属的24辆挂车已于2024年完成所有权转移手续。经与买受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对上述车辆原持有的《道路运输证》进行注销处理,并通过登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示,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原《道路运输证》效力终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继续使用,若发现冒用、盗用证件行为,我司将依法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担。具体车辆号牌如下:
蒙K12U1挂、蒙K01J0挂、蒙K20K6挂、蒙K22S8挂、蒙K31V6挂、蒙K17P7挂、蒙K97E8挂、蒙K56X1挂、蒙K56C7 挂、蒙K56Z7挂、蒙K58P7挂、蒙K58S1挂、蒙K66M2挂、蒙K82F7挂、蒙K82Z0挂、蒙K82Z1挂、蒙K83S7挂、蒙K83Z1挂、蒙K85U6挂、蒙K88Z4挂、蒙 K92F7 挂、蒙 K93F3 挂、蒙 K96V8 挂、蒙K97B2 挂。
特此声明
鄂尔多斯市鑫和物流有限公司
2025 年 6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