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飞
版次:052025年06月05日
2024年,在市委和市委编委的领导下,在班子成员的大力支持下,我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学习,务实干事,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根据工作要求,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履行法治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全面落实部门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程序管理规定,认真执行《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鄂尔多斯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试行)》,引导党员干部依规用权、依法决策。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坚持亲自研究部署依法治市相关工作,组织制定印发《关于2024年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计划的通知》,将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任务与其他重点工作任务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先后多次听取法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专题汇报并进行统筹调度,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贯穿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全部过程和所有环节,安排经费全力保障普法工作正常开展。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积极开展述法工作。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及时按要求开展法治活动并上报总结报告、自查报告。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聚焦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等目标,继续壮大“机关党委+中心组+党务干部+青年干部”宣讲队伍。积极组织开展法宣在线和网络干部学院学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党课宣讲、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庭审旁听和专题培训宣讲调研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干部职工筑牢依法行政思想主线。严格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精神,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夯实法治学习阵地建设,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常态化开展面向部门和旗区的宣讲培训以及“以案释法”活动,年内安排业务骨干赴康巴什区、达拉特旗开展了《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三定”规定制定等方面的专题宣讲,向司法局普法科提供了《条例》宣传视频。2024年8月下旬,政策法规科负责人被鄂托克前旗聘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特邀顾问”。
三、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促进法治鄂尔多斯建设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依法依规推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同步推进苏木乡镇街道改革和科技、卫生健康、社会工作等专项改革,开展了事业单位调整优化和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工作。改革后,市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46个,各旗区在党政机构限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按要求增设了社会工作部等必设机构,并结合地方实际统筹设置了特色机构。苏木乡镇(街道)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在规定限额内精减设置机构,按要求重新测算调整了编制,严格落实苏木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按照“一镇(街)一策”方式分别制定印发了苏木乡镇(街道)职责清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减少层级、整合职能、提高效率的原则,推动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和属地化管理,进一步梳理调整管理体制、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控制人员编制规模,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129支减少至109支,为东胜区、康巴什和伊金霍洛旗下沉事业编制41名,用以保障执法力量。全市议事协调机构由1196个压缩至160个,压缩86.6%。此外,配合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梳理2024年版的鄂尔多斯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工作,反馈意见建议115条。目前,正在根据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最新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全市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
四、树牢法治思维,持续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持续管住管好作为党的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的机构编制资源。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落实空编使用计划审核审批和部门职数预审制度,配合开展人才引进等工作。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市属高校工作人员调配及控制数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鄂尔多斯市属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市属高校、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调配备案管理,畅通控制数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渠道。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承建全区机构编制数据异地备份中心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数字一体化平台部分配套应用系统,研究出台《鄂尔多斯市数字编办整体建设方案》,大力推进“数字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组织、编制、人社、财政四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探索与教育体育、审计、纪检监察等更多部门单位的协调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和调研指导,严格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了解、梳理、解决基层群众和部门单位的急难愁盼问题,整治不规范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条条干预”问题,并不断调整优化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开展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按时完成中文域名续费,不断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网站审核和网站认证标识,完成网站《标识证书》悬挂工作。根据党内规范性文件第三次集中清理工作要求,针对市委办梳理的138份机构编制类规范性文件及时反馈了清理规范意见。根据市委办相关要求,在规范开展机构编制相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基础上,正在推进编委、编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此外,加大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力度,指导旗区依法履职、规范机构编制审理审批和管理等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促进机构编制机关法治建设
以党风廉政各项规定为重点,持续转变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公示栏等方式,依法依规及时发布需要公开的党务、政务、财务信息。以“三务”公开工作为平台,进一步提高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形成更加融洽的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尽责履职能力,全力完成好各项工作。
按照改革统一安排部署,持续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全面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并做好跟踪问效工作。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就重点部门职责分工等积极建言献策。根据中央、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协调司法等部门共同理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强化服务保障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努力解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重点问题。根据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要求,继续全面推进全市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配合推进公安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
坚持做好《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继续开展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前置评估,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继续按要求做好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和机构编制事项备案、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坚持参与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按照全市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分工,与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贯彻落实好相关党内法规制度。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力度,推动各旗区各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依法依规管住管好机构编制资源。
坚持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带头组织开展法治党课宣讲等活动。继续加强法治机关建设,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