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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能蒙西华瑞化工有限公司清算的公告

版次:042025年05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国能蒙西华瑞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47830236542)决定注销并成立清算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国能蒙西华瑞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47830236542

成立日期:2006年2月13日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110国道东千钢路北

二、清算组信息

(一)清算组成立时间:2025年4月23日

(二)清算组成员:

组长:郭永红

成员:高和平 苗庆莉 张志宏 赵宇红 落成昌

(三)清算组联系方式:

电话:13947349503(华瑞公司董事长 张志宏)

电子邮箱:10816708@ceic.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110国道东千钢路北

三、债权申报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二)申报方式

现场申报:债权人可携带上述申报材料至清算组联系地址进行现场申报。

邮寄申报:债权人可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清算组联系地址,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好邮寄凭证。

线上申报:债权人可将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清算组指定邮箱(10816708@ceic.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债权申报 -(债权人名称)”。

(三)申报材料

债权申报书:应写明债权人名称或姓名、联系方式、债权金额、债权性质(如借款、货款、服务费等)、债权形成的原因、债权到期日(若有)、有无担保等详细信息,并由债权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债权证明材料:与债权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收据、对账单、判决书、调解书等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若债权有担保的,还需提供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等相关担保文件。

债权人身份证明: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逾期申报后果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清算完成后将不再清偿。

五、其他事项

清算期间,公司仅开展与清算相关的业务活动。

特此公告

国能蒙西华瑞化工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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