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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用好评议“指挥棒” 奏响履职“协奏曲”

版次:042025年05月15日

杭锦旗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在依法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健全任后监督机制,把人大的人事任免与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把准脉”。

制度先行,履职有章可循。制定出台《杭锦旗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一委两院”履职评议办法》等制度办法,从“察、议、述、评、改”五处发力,对履职评议工作的内容、程序提出明确的要求,为开展履职评议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办法明确,开展履职评议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依法监督、民主公开、务求实效的原则。按照届内评议全覆盖的要求,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履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被评议对象政治素质、落实旗委政府重大任务、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执行宪法法律、依法履职情况等方面,为履职评议工作提供了支撑,指明了方向。

规范程序 ,画准履职形象。“本人坚持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推进工作的助推器,创新思路,深化工作举措,严格执行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及时报告重大工作。”2024年11月5日在旗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5名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满意度测评。

为组织开展好履职评议工作,研究制定《杭锦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评议工作分为动员准备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听取报告、集中测评阶段,整改落实阶段等四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成立了4个评议工作小组,分赴相关单位开展前期调研,通过召开评议动员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形成调研报告,用数据和事实说话,既肯定成绩,又不回避问题,指出不足,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评议对象进行“精准画像”。

注重实效 ,强化结果运用。“评议是手段,推动工作才是目的,履职评议成效如何,关键看成果运用如何,整改落实情况怎样。”杭锦旗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明表示。为确保履职评议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上逐一点评评议对象,当场宣布评议结果。会后,将评议结果报送旗委、政府,旗委组织部等部门,作为评议对象职务任免、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同时,为做好履职评议“后半篇”文章,旗人大常委会要求各评议对象认真落实评议意见,在2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旗人大常委会,督促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履职评议为契机,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推动工作的动力,为推动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开展履职评议工作是督促政府部门依法履职的重要举措,更是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截至目前,杭锦旗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已对旗财政局、住建局、教体局等1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履职评议。杭锦旗人大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办法,优化评议程序,用好评议“指挥棒”,奏响履职“协奏曲”,努力实现履职评议工作常态化、评议方式多样化、任后监督长效化。

(伊日格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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