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一季度

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3%

版次:012025年05月14日

康巴什讯 近日,笔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一季度,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59.4亿元,同比增长7.3%,较1—2月上升2.6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上升4.0个百分点。

商品零售增势强劲。分消费形态看,限额以上餐饮收入同比增长2.4%,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5.7%,占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9.9%,增速快于餐饮收入13.3个百分点。

乡村消费市场需求释放。分区域看,限额以上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4.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8.3%,乡村消费市场快于城镇14.2个百分点。

居民生活必需品消费增长平稳。限上消费市场粮油食品类等“吃”类商品零售额增长3.3%;服装鞋帽针纺织类等“穿”类商品零售额增长4.4%;日用品等“用”类商品零售额增长5.8%。

“两新”政策作用显著。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2.7%,较去年同期上升36.5个百分点,其中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商品、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分别同比增长133.9%、47.2%。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6.5%,智能手机同比增长24.1%。这两类商品共拉动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个百分点。

汽车类消费保持火热。限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占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比重为42.4%,同比增长38.7%,较去年同期上升24.1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上升13.5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占限上汽车类零售额的54.0%,同比增长85.8%,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上升12.1个百分点。其中,3月份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140.8%。

住宿餐饮业增速止跌回升。在一系列促消费政策的带动下,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长1.1%,增速较1—2月上升3.8个百分点;1—3月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4.4%,增速较1—2月上升8.8个百分点。

(马焱鑫)

作者:${article.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