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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042025年05月13日

停车问题关乎民生民情,考验着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鄂尔多斯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由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予以公布。这部破解停车痛点堵点难点的地方性法规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截至2022年底,我市每百户城镇居民拥有家用汽车102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机动车数量依然在不断增加,现有的停车设施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发展需求,亟需加快补齐城市停车设施供给短板,尽快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及运行效率。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将该条例制定工作列入立法计划。

条例制定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在梳理我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基本情况、现状底数摸排、研究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起草领导小组,整理编印了国家、自治区、市本级有关停车场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内其他省市已经出台的条例、办法,为制定条例提供遵循和参考。规划方面,停车普查、发展战略、配建标准、设置要求、实施计划、管理政策等方面不明确;建设方面,交通组织、停车换乘、资金筹措、审批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管理方面,乱停乱放、待售二手车、仓储车、僵尸车等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条例草案起草组精准查找问题,确保条款紧盯问题、直击痛点。

坚持人大主导,提前介入。组织召开立法工作部署会、协调会、征求意见会,扎实推进条例草案起草阶段各环节具体工作,严把送审质量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智库专家、人大代表、旗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管理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建自管停车场单位、物业运营单位、重点用户单位、居民代表等共提出意见建议90余条。组织召开听证会,协调统一各方意见建议,回应与会人员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的法律权属、充电桩的设置比例要求和依据、停车场停车安全责任界定、停车泊位的划定及监管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就条例出台后加强宣传贯彻、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做了说明。

条例共分五章四十一条。规划和建设方面,对停车普查、规划计划制定、用地保障和配建标准、充电设施预留、无障碍设施设置、地下空间利用、交通枢纽停车换乘、临时停车场设置、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社会投资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条例在使用和管理方面,对智能化系统建设、停车场经营备案、停车服务收费、公共停车资源管理、经营者守则、停车行为规范、停车设施保护、专用停车场开放引导、非机动车停放等进行了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

该条例与《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倡导的文明停车、安全礼让、有序停放交通工具、禁止违章停车、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等内容相适应。制定该条例是固化我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成功经验、解决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有效举措,为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城市运行效率、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提供了法治支撑。该条例的实施能够有效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有效调节停车位供需关系,方便群众出行,解决停车难问题,保护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与停车场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刘轩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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