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42025年05月12日
因杭锦旗财政局需清理历史账务,原债权人因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现依法通过登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陈志强、高海英、韩海东、李观胜、闫阔、马瑞光、萨仁其其格、郭平、薛强、项文光、甘草公司、伊盟祥美锅炉厂、伊盟恒信实业有限公司、振荣国际绿化公司、中国联通鄂市分公司、杭锦旗恒升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鄂市鑫创土地公司、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分公司、杭锦旗供电所。
二、申报要求:请以上相关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联系我单位,并提供以下材料以确认债权:
1、债权人有效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债权凭证(如合同、协议、借据、转账记录、发票等);
3、联系方式(地址、电话等)。
三、申报方式
联系地址:杭锦旗财政局 联系电话:0477-6864575
四、特别说明:
1、逾期未申报的债权人,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主张权利。
2、若存在多名债权人主张同一债权,需通过合法途径确认债权归属。
3、本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公告方保留对虚假申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杭锦旗财政局
2025年5月12日